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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当事人赵某将一面印有“公正司法暖人心、为民解忧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汉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区法院、区综治中心、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三方联动快速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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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赵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并按期缴纳保费。后赵某患病要求理赔时,被告知该疾病不在保险范围内,赵某认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对保险合同内容没有详细释明,导致自身对保障范围、免责条款存在重大误解,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赵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保险合同并退还保费27000元。收到案件材料后,立案庭法官经审查认定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符合先行调解条件,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中,区综治中心积极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双方交流渠道,统筹协调多方力量;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准梳理保险条款,释明行业规范;区法院全程提供法律指导,明确权责边界与法律依据,确保调解合法规范。通过三方协同发力、高效配合,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同意解除与赵某的保险合同,全额退还保费27000元。协议达成后,汉台区法院立案庭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当日便出具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从立案审查到委派调解,从调解成功到司法确认,该案在短短两天时间内得以高效化解,原被告双方均对联动联调机制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汉台区法院坚持依托区综治中心平台,联合金融调解组织,畅通司法确认的“绿色通道”,聚焦人身保险、金融债权债务等金融纠纷,打通分流—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通过三方联调把矛盾化解在前端、解决在庭审前,既减轻群众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让人民群众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中切实提升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刘 娟

编辑:王艺萍

校对:王艺萍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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