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应县木塔是否要落架大修的讨论引发了不少关注,除了多种修缮方式利弊的具体讨论外,本质上是对文物修复中完整性原则的核心内涵与实践边界的争议。穆尼奥斯・比尼亚斯指出,经典保护理论将保护定义为“强化真实”的操作,但“完整性”作为“真实”的核心载体,自理论诞生起便存在多元解读。这种解读差异在实践中演变为尖锐矛盾:文物保护工作者试图兼顾物质、美学、历史等多重完整性,却发现目标相互冲突。保护实践遇到的这一困境,其根本在于无法同时实现所有维度的完整性,必然要做出取舍。
无论是古书画修复中“补笔全色”与“保留残损”的选择,还是古建筑保护中“恢复初始状态”与“保留历史层积”的权衡,均是“完整性”解读冲突的体现。本文将结合相关准则与著作,以2014年独克宗古城火灾重建与敦煌莫高窟第85窟壁画保护为例,探究文物保护“完整性冲突与取舍”这一关键问题,为保护实践提出自己的思考。
一、原真性理论与“完整性”的多元认知分歧
文物保护的原真性理论发展始终伴随“完整性”定义的拓展,亦如奥韦尔所说,没有对真实、原初和原真性的确定概念,保护和保存(更不用说修复)就没有意义。而对于文物保护完整性的理解,又有物质、美学、历史等的不同角度。这种“完整性”的多元认知成为文物保护实践中取舍矛盾的源头。
1964年《威尼斯宪章》确立了原真性原则,强调保护应基于原始材料与确凿文献,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允许可识别的必要修复。这一原则为国际保护实践提供了基础框架,但这一侧重物质真实的标准在后续应用中引发了讨论——例如如何评估古建筑上承载历史信息的风化痕迹。30年后,《奈良真实性文件》进一步拓展了原真性的文化维度,将形式、材料、功能、传统、精神等因素纳入评估体系,使原真性的评估标准从侧重物质真实拓展为了更全面的文化价值范畴。但其“文化相对主义”立场却使“完整性”的标准变得模糊,加剧了不同文化背景保护者的认知分歧,强化了“必须取舍”的困境。
图1 克拉维尔与比尼亚斯对于“完整性”的不同理解
学者们对于经典保护理论对“完整性”的解读进一步激化了复杂性(图1)。克拉维尔提出“物质、美学和历史”三方面的完整性;穆尼奥斯・比尼亚斯则认为经典理论中的“完整性”体现在文物的物质组成、可感知特征、创作者意图和原初功能上,同时他认为经典理论“保护就是‘强化真实’的手段”存在逻辑缺陷,并在《当代保护理论》中就此提出了尖锐批判,认为客观主义者保护理论中的真实性是一个伪说。文物不存在“虚假状态”,任何现存状态都是真实的,保护只能改变文物状态使其接近人们偏好的理想状态,却不会比过去“更真实”。如达·芬奇《圣母与圣子》被枪击后产生的破洞也是真实历史的一部分,修复填补破洞虽然满足了人们对艺术品“完整”的美学期待,但并未使其“更真实”。他的这一观点动摇了经典理论将“原真性”等同于“原始状态”的根基,明确揭示出“完整性”的多元定义无法同时实现,取舍是必然。
中国“修旧如旧”理念则是对“取舍逻辑”的本土化探索。1919年朱启钤首先提出 “修旧如旧”的原则,而后20世纪30年代,梁思成也提出了“保存或恢复原状”的原则,主张修缮应“三思而行动,避免轻易施以彩画”。二者均表明他们取舍的标准在于通过克制性干预来维护文物的历史真实及完整,而不是追求各维度的完美复原。
在语言层面同样折射出这样的取舍。王景慧指出,英文“authenticity”在中文语境中存在两种译法,“原真性”或“真实性”。其中 “原真性”更强调原始状态,而“真实性”则既没有强调原初,也没有强调全过程,却反而更接近专业上的含义。笔者认为,两种翻译的差异,根本上是译者对“完整性”的维度优先级的不同理解。因此,当修复方案在“补笔全色”与“保留残损”之间犹豫时,其实措辞本身早已预设了价值倾向。
二、“完整性”冲突下的争议、分歧与取舍
“完整性”的多元定义导致其在学术争议、文化分歧与文保实践案例中均表现为不可调和的冲突,在国际伦理讨论中,应保留残缺状态还是恢复视觉完整性也是遗产保护领域的经典争议。而每一次争议的解决,本质上都是对“完整性”维度的优先级进行取舍。
2014年独克宗古城火灾后,重建现场成为“完整性”冲突的集中现场。以卡房为例,火灾后仅余断壁残垣,既无测绘图,也无完整照片,地方文物局与不同专家对其功能、形制、层高进行推测,给出了“民宅”与“税房”两套截然相反的方案。同时,卡房在2005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之后有过明显变化(图2),因此重建者不得不在“2005年的文物认定状态”与“2008年火灾前的最近状态”之间进行抉择。而其建筑尺度、门窗细节、结构做法等,则只能借邻近藏式民居“类比”补齐,因为物质原状已无法确证,夯土墙内甚至加入了现代竹筋以提升强度。
图2 2005年的卡房与2008年的卡房(曹易, 翟辉. 文物建筑恢复重建真实性的再思——以独克宗古城灾后重建为例[J]. 华中建筑, 2015(9): 128–132.)
而同属于一级建筑的夏举岗达虽存部分平面测绘,但因为屋顶构造、闪片做法、增建痕迹等关键信息缺失,除了平面布局外,其余部分也是通过其他资料的研究推断而来,并非夏举岗达自身的数据,因而复原的真实性也不能完全确定。
最终,这两处建筑均被“推测性”复原,其外观貌似“旧貌”,实则层累着现代判断与材料,其“历史完整性”在图纸缺席与争议中被割裂,“美学完整性”只能靠当代审美补全,而“物质完整性”则因新旧混杂而难以自证。独克宗古城的修复案例表明:当支撑原真性的档案、测绘、影像链条断裂时,文物修复只能依靠主观在多重完整性维度间被迫取舍。
该案例并非孤例。在敦煌莫高窟第85窟壁画保护项目中,中美联合保护团队面对壁画酥碱、颜料层脱落的严重问题,同样面临“完整性”维度的取舍难题。与独克宗古城的修复有所不同的是,敦煌莫高窟第85窟壁画的档案完备,且完整性保护在第85窟的保护项目中被明确纳入指导原则,该项目严格遵循《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强调“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要求保护过程中不得为了美观或“完整性”而人为补全或重构缺失部分,必须保留文物的历史信息和原真状态。这与国际遗产保护伦理一致,例如《威尼斯宪章》也强调“不得为追求视觉完整性而牺牲历史真实性”。
图3 莫高窟第85窟修复团队在实验室中按需混合少量灌浆(Agnew N, Wong L, eds. The Conservation of Cave 85 at the Mogao Grottoes, Dunhuang [M]. Los Angeles: The 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 2013.)
因此,在敦煌莫高窟第85窟的修复过程中,缺失的壁画泥层区域被有意保留为暴露状态以保留壁画的历史完整性,而非用新泥层“补全”以恢复视觉完整。并且,团队开发了一种基于当地土壤的灌浆材料(图3),而未选择西方壁画修复中常使用的石灰类材料,以确保在物理和化学性质上与原始泥层一致,这体现了对物质完整性的重视。同时,在修复和后续的保护过程中,为保证信息完整性,所有修复干预均配有详细图像与档案记录。除此之外,团队还拒绝孤立地修复壁画而是保护整个洞穴的生态,这体现了修复团队对环境完整性的理解。
独克宗古城和莫高窟第85窟壁画修复这两个案例,揭示出了一个共同点:无论档案完备与否,在文物修复实践中对多维目标间的“完整性”的取舍都不可避免。独克宗古城案例中,因缺少图纸和相关资料,修复者只能进行主观推测,试图依靠想象来补全“完整性”;而在敦煌第85窟案例中,虽然修复团队具备了翔实记录与可逆技术,但仍主动放弃补全视觉完整,而是选择以“可识别+可逆”方式优先保障“历史、物质和信息”三方面的完整。由此观之,东西方文物修复界面对的结构性困境并无二致,谁掌握定义“完整”的话语权——档案、法规、专家或社区——谁就决定了最终呈现的是“旧貌”还是“新释”。
从另一个角度也能说明这一问题:对“破损“概念的理解也会影响修复中的取舍判断。阿什利-史密斯提出,保护对象的改变分为古锈、修复、恶化三类,区分标准是意图和价值[1]。而意图和价值是主观判断,可见在这里所讲的“破坏”并非对象属性,而是个人主观认知。文保实践中,对“破损”的理解也有可能影响对文物完整性的取舍,例如,罗马大竞技场的残损状态被广泛接受为“历史真实”的一部分,而某些现代艺术品上的破损(如枪击痕迹)则可能被视为“事件见证”而获得保留。这种认知上的差异进一步加剧了修复实践中的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无论是档案缺失下的“推测性”复原,还是科学实证下的主动取舍,均体现出文物修复中“完整性”维度之间的结构性冲突。这些实践表明,修复并非对“真实”的技术还原,而是修复者基于文化价值主观判断的“品味之选”。每一次修复决策的背后,都是修复者对文物核心价值的再确认与再排序。
三、基于“取舍逻辑”的原真性保护实践路径
面对文物“完整性“的固有冲突,应采取怎么样的保护路径?基于穆尼奥斯・比尼亚斯在《当代保护理论》一书中描述且论证的观点,本文认为,原真性保护的核心路径应是首先建立以“核心价值”为导向的“取舍逻辑”,明确优先级,然后在此基础上构建决策流程、推动技术融合与公众沟通。
图4 “品味之选”的三个方面
穆尼奥斯・比尼亚斯提出,保护必然依赖“品味之选”,也就是一种取决于一个特定时代或特定人之主流品位的主观活动。根据他的理论,品位从三个方面影响修复实践中的保护准则(如图4):一是优先保护某些对象,如选择修复宋代古画而非清代普通书画,是基于“宋代书画艺术、历史价值更高”的品位判断;二是让对象的某种“真实状态”优先,如修复明清古宅时选择恢复清代中期风貌,是因为当代更认可清中期风貌的历史代表性;三是用特定方式再现选定状态,如古画补笔选择“点画法”而非“隐形画法”,则是基于文保实践者对“修复痕迹可识别度”的偏好。
由此可见,取舍的根本标准是“核心价值优先”,而优先的“核心价值”是“品味之选”的具象化。笔者认为,优先选择怎样的核心价值,需要根据文物的不同类型进行动态调整。例如以艺术价值为核心的可移动文物(如古书画),“美学完整性”与“历史完整性”冲突时可依文献补全,但补全部分需“可逆”且“可识别”;以历史价值为核心的不可移动文物(如古遗址),则优先“物质完整性”“历史完整性”,仅加固濒危部分即可。
尽管文物保护的取舍逻辑依赖于修复师主观上的“品味之选”,但在进行保护修复时,仍需通过科学决策的流程来降低主观品位的随意性。由于实践操作中所面临的问题是高度综合性的,并非所有因素都可以客观量化,所以在主观与客观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至关重要。可遵循通行的科学步骤,实施一整套“价值评估→完整性维度识别→冲突分析→优先级排序→方案制定”的客观分析流程进行辅助。也就是先结合文物历史背景、文化意义来明确其核心价值及权重,以避免单一“专家品位”垄断;再识别核心价值所对应的“完整性”维度,找出冲突点;随后依据实际情况,从各维度对核心价值进行排序和取舍,如“活态传承”为核心时就选择优先“功能完整性”;最后,制定方案并明确妥协边界。由于科学研究必定有其局限性,虽然科学定律通常是通用的,但是物体的复杂性也可能导致其偏离常规路径,因此,在客观研究得出的基础上再结合实际进行主观判断,在这些情况中至关重要,主、客观二者缺一不可。
此外,既然“品味之选”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仅专家之间对同一文物的“品味”有可能存在分歧,专业标准与公众认知之间也常有脱节。这种专业与大众之间“品位差异”的矛盾,可以在尽可能尊重对象文化意义的同时,通过向公众科普文物修复相关知识和理念的方式,基于谈判和共识,透明化地予以沟通化解。例如敦煌研究院向公众开放修复现场,通过展板与讲解向公众普及壁画保护原则;故宫博物院则通过4K影像记录与数字文物库,系统呈现《千里江山图》等文物的保护成果与修复细节。这种透明化的科普有助于打破公众认知中“修复即焕然一新”的刻板印象,同时可以增进公众对“修旧如旧”与“最小干预”等修复原则的理解。在《山西团代表提出建议——实施应县木塔营造及技艺研究项目》文章中提到建议“实施原大尺寸木塔研究性复建项目,……将为游客打造可观、可登、可参与的木构建筑参观游览场景”,也是希望能够兼顾向公众科普木构建筑科学修复的初衷。
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知,文物原真性保护面临的是“完整性”概念内在多元解释的结构性困境,而非技术标准化难题。因此在实践中试图同时实现所有维度的完整性是不可能的,必然需要做出审慎取舍,而这也是文物的修复与保护工作的核心智慧所在。文物保护的本质实际存在主观价值选择,而各方理念差异与学术争议,则是基于不同文化逻辑与价值判断的“完整性”取舍。当代保护理论虽更强调保护对象的 “意义”,而非单纯追求对其 “真实状态” 的还原,但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决定应采取何种真实、何种目标,是保护决策中最基本的一步。应县木塔修缮方案长期议而不决,正是这种取舍之难的真实反映。毕竟文物修复的本质不是恢复全维真实,而是在证据与各方价值的取舍中,为文化记忆选择一个可被当代与未来接受的真实版本,在“完整性”冲突中找到主观与客观决策的平衡,才能最终实现文化遗产的永续传承。
参考文献
[1] 穆尼奥斯・比尼亚斯,当代保护理论[M]. 王洁群译。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5.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威尼斯宪章[Z]. 1964.
[2]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威尼斯宪章[Z]. 1964.
[3]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奈良真实性文件[Z]. 1994.
[4] 彭丹,中轴线申遗历史贡献者如何启示今人?《朱启钤与北京》一书在京首发[EB/OL]. (2024-03-11)[2025-11-07]. https://www.whb.cn/commonDetail/922572.
[5] 梁思成, 曲阜孔庙之建筑及其修葺计划[J], 中国营造学社汇刊, 1935, 5(3): 1-70.
[6] 王景慧,“真实性”和“原真性”[J]. 城市规划,2009,33(11):83-85.
[7] 曹易、翟辉,文物建筑恢复重建真实性的再思——以独克宗古城灾后重建为例[J]. 华中建筑, 2015(9): 128–132.
[8]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M].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5.
[9] Agnew N, Wong L, eds. The Conservation of Cave 85 at the Mogao Grottoes, Dunhuang [M]. Los Angeles: The 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 2019.
[10] 岳怀让,应县木塔修缮方案再引关注,最新建议→[EB/OL]。(2026-3-13)https://mp.weixin.qq.com/s/uEYif7_41WkupMW_YkBhPQ
[11] 侯卫东,应县木塔保护的世纪之争[EB/OL].(2025-12-4)https://mp.weixin.qq.com/s/ni7iBpL4ZHmpWOSDTxKX8Q
来源:于嘉卉(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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