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为基层减负,基层又要服务百姓,又要服务上级,现有的情况能减下来吗?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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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为百姓服务,又为上级服务,能不能减负?的确问出了几个问题:一是基层的负担重在哪里?二是基层应不应该有负担?三是怎么解决基层的负担?

一、基层的负担,到底重在哪?

说实话,基层工作本身就难。收费、环保、信访、安全、防火、防汛……哪一样不是任务重、压力大?这些事情,有不少是基层的基本职责,有的是协助或配合,但总归要干,不然,基层政权功能体现在哪里。这叫合法合理的负担——活儿该干,压力该担,难题该解决。

可问题是,除了这些该干的活儿,还有一大堆不该有的负担,恰恰就是上头人给添的。正是“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

比如文山会海。上面一个会,下面就要开多个会去传达;上面发一份文件,下面就要出多份材料台账。比如督查检查考核,这个部门刚走,那个部门又来,考核指标一个比一个细。还有泛化问责——出了点小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先问责再说。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刻意留痕”。干活不留痕,等于没干活。于是大家把大把时间花在拍照、录视频、填表格上,真正干实事的时间反而被挤没了。

比如,某地“大路上的树叶较多”,被要求做好整改,整改要有照片佐证。城管局按照要求,先拍一张路上树叶比较多的照片,再拍一张环卫工人清扫的照片,最后再拍一张清扫后路上没有树叶的照片,确保整改到位。

如此留痕,到底是工作,还是作假?

二、减负担,如何防止减责任?

现在有的地方单位一听说“减负”,就开始缩手缩脚。该开的会不开了,该布置的工作不布置了,该检查的也不检查了。为什么?怕被说成“形式主义”。结果呢?有的负担是减了,责任也跟着减了。

比如,根据最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支持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支持和引导村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和家庭和睦,关心关爱老年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困难村民,增强团结互助,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组织村民参与群防群治,协助处理信访事项和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和服务。

等等,这么多的职责任务,是不是都落实到位了?有没有以“减负”为由不想干?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有些本该由基层负责的工作,也被基层当成了负担?

三、三个问题,值得从百姓和上级两个视角来好好想想!

第一个问题:目标定得科学吗?

有的上级定指标,不看基层实际情况。既涉及到要投入大量人财物,又涉及到人际关系、历史矛盾等复杂因素,怎么可能做得到100%?目标不切实际,基层再努力也完不成,最后只能造假。这不叫负担,这叫折腾。

除了上级给的目标不切实际,还有个别群众提出的诉求,比如打给12345热线的个别无理诉求,是不是也要全盘满足呢?

第二个问题:资源配到位了吗?

给了任务,给了责任,能不能给人、给钱、给物资?不少基层单位,一个人对着上面七八个部门,一个编制干着三四个人的活。不是说基层不能干事,可你不能光让马儿跑,不给马儿吃草吧?包括自己给自己吃草,有时候也有太多限制,怎么做?

第三个问题:问责精准吗?

有些事情出了问题,是人力无法抗拒的;有些是小概率事件,谁也防不住。可有的时候就是一刀切问责、随意性问责、凑数式问责。如此,谁还敢干事?谁还敢担当?

还有一个就是舆情,有的只要出了舆情,也是一刀切问责,不考虑这是不是舆情,背后的真实情况究竟是什么。

基层干部坦言,把这些问题想明白了,有些问题才能逐一破解。毕竟不少问题也得慢慢来,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