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涨工资干不了”——一句气话,竟成了法院认定的“口头辞职”。近日,上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员工小李因薪资问题与经理争执,脱口而出“不涨工资干不了”,事后正常上班,却被公司认定为主动辞职,法院终审判决支持公司主张。
因一句气话丢了工作,且申诉无门,这样的结果令人唏嘘不已。但细究案情,小李的遭遇并非孤例。上海某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当场要求员工“明天不用来上班”,法院认定经理之言属职务行为,公司被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还有一公司老板辱骂员工“滚”,同样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口头辞职”或“口头开除”是否有效,关键看证据链、看法院的认定。
许多人以为,“口头辞职”或“口头开除”无效,这其实是法律认知的盲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一些判例的特殊之处在于,一些公司规定可以口头辞职,并进行了公示、获得员工认可。在这样的公司里,小李多次表达“干不了”,在公司方核实时同样未予否认,公司通报其辞职时也未提出异议,最终法院认定其口头辞职成立,合情合理。
“口头辞职有效”,其实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客观地说,法律法规也好,公司的规章制度也罢,看似枯燥无味,一旦成为真实的案例,其警示意义便更加明显。对小李来说,因为个人的情绪管理没有做好,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这既是个人的教训,也是对广大职场人的一次提醒:在职场里面,冲动是魔鬼,多一分理性,少一分任性,才能少一分风险。
那么,此事又带来何种现实启示呢?一则,要学会情绪管理。无论薪资谈判还是日常沟通,职场都不是情绪宣泄的场所,“祸从口出”不是危言耸听。其次,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很多劳动者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一知半解,甚至误以为“口头说说无所谓”,这种认知盲区本身就是风险源。再次,一旦权益受到侵害,要敢于、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比如保留证据、明确表态、及时仲裁等,都是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
对每一位职场人来说,都应该从此案中吸取经验教训,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
作者: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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