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林冰莹)近日,青海省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印发《青海省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振兴的若干措施》,通过落实落细28项任务和41项具体分工,加快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青海明确,要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建立省、市、县三级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有序保障学位供给。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严格控制超大班额,盘活用好各类闲置教育资源。支持学位缺口突出县区新建普通高中,加快高海拔地区省内异地办学步伐,不断优化学校布局结构。修订完善《青海中小学建设标准》,全面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提升教学仪器设备和生活设施配备水平。
青海强调,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常态化实施走班教学,打造优质示范课例。构建省、市、县、校四级教研体系,强化教研视导和名师名校长对口帮扶,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动优质师资向县域高中倾斜。实施专项培养培训计划,提高教师待遇保障,在评优评先、住房保障等方面向县域高中教师倾斜。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青海提出,要深化教育数字化赋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智慧教育平台资源深度应用,构建网络教研体系。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打造智慧学习空间。开展综合高中试点,推动职普融通、学籍双向互转。完善办学质量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制度,引导民办高中规范健康发展。
作者:林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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