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现在被关押在获嘉县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冒名顶替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上大学。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获嘉县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冒名顶替罪吗?什么是冒名顶替罪?应当如何认定冒名顶替罪的犯罪主体?谢谢您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获嘉县看守所地址:获嘉县仁爱路与信义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
导航:获嘉县高级中学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获嘉县客运总站乘坐获嘉7路公交车到史庄镇站下车,向东南步行1500米。
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获嘉县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冒名顶替罪,是指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或者组织、指使他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冒名顶替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那么,应当如何认定冒名顶替罪的犯罪主体呢?
刑法第280条之二第1款规定了冒名顶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设置,第2款对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规定了从重处罚,第3款以注意规定的形式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采取数罪并罚的量刑规则。本条款不仅规定了冒名顶替罪的一般主体,还规定了从重处罚即数罪并罚的情形,下面就本罪的犯罪主体问题进行分别讨论。
(一)冒名顶替罪的一般主体
冒名顶替罪的一般主体,是指冒名顶替者本人。在冒名顶替公职和冒名顶替就业安置待遇案件中,冒名顶替者一般均是年满16周岁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讨论。但在冒名顶替入学案中,不排除有的冒名顶替者在案件发生时不满16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为冒名顶替上学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八类严重犯罪的程度,未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健康,也未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冒名顶替罪作为继续犯,犯罪行为随着法益受侵害的状态一直在持续,当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时便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类案件的实行行为应当从冒名顶替者本人冒用他人学籍进行注册时起算,冒名顶替者知晓其亲属或其他主导者进行前期准备行为时并不能算作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同时也应当注意对冒名顶替者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获嘉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二)冒名顶替罪的特殊主体
依据刑法第282条之二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的,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可见,国家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冒名顶替罪的特殊主体。
(三)冒名顶替罪的共同犯罪主体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根据分工不同可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从现有的案件情况来看,冒名顶替罪中冒名顶替行为仅靠一人是难以实行的,尤其是冒名顶替入学的案件中,冒名顶替者通常是未成年人,一般不具备策划、组织冒名顶替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冒名顶替入学行为一般是由其亲属进行组织策划的,那么其亲属就是冒名顶替罪的共同犯罪主体,而且因其作为冒名顶替行为的主导者、策划者,应当认定为主犯,而冒名顶替上学案件中冒名顶替者本人多为未成年人,在冒名顶替行为中属于受他人教唆、指使的一方,应当属于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获嘉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获嘉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获嘉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获嘉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获嘉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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