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派出所副所长,为了完成缉毒任务,找人合谋,骗6个未成年孩子吸了毒,然后再带队抓人。法院判了5年。

这不是电影剧本,这是刚刚发生在南京六合区的真实案件。

看完这个案子,说实话,我坐在电脑前愣了好一会儿。不是因为案情有多复杂,而是因为它简单到让人后背发凉——一个本该保护孩子的人,亲手设计了一场骗局,把6个孩子推进了毒品的坑里,然后掏出铐子,把他们变成了自己业绩单上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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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钓鱼执法,这是人为制造案件

咱们得先说清楚一个概念:钓鱼执法,好歹是等你违法了再抓你。但马某干的事情,比这恶劣得多。

他找社会人员徐某,让徐某去找几个未成年孩子到宾馆,然后把含有依托咪酯的毒品电子烟递过去,等孩子们吸完了,再带队冲进去“破案”。从找毒、找人、诱骗到抓捕,马某全程参与。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马某,这6个孩子那天根本不会碰毒品。犯罪是他策划的,毒品是他安排的,受害者是他选中的,最后收网的也是他。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他一个人导演的。

这不是执法,这是栽赃。这不是破案,这是造案。

法院判决书里有一个细节至今没有披露:毒品从哪来的?一个派出所副所长,手里哪来的毒品?这个问题不是小问题,它涉及这条黑色链条上还有没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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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够吗?

刑法规定,欺骗未成年人吸毒,判3到7年。5年,算中高位。从法律条文上看,法官没有判轻。

但老百姓看案子,不光看法条,还看良心。

6个孩子,有些可能还在上初中。他们被人以“聚会”的名义骗到宾馆,接过成年人递来的电子烟,以为只是普普通通地玩一玩。结果吸进肺里的,是含有依托咪酯的毒品。这种东西会让人意识模糊、成瘾、器官损伤。更要命的是,从此他们的档案里多了一个“吸毒人员”的身份,升学、就业、交友,走到哪里这道疤都跟着。

而那个设计这一切的人,只需要坐5年牢。5年后他出来,人生还可以重来。但这6个孩子的人生,谁来还给他们?

比身体伤害更深的,是信任崩塌。孩子从小被教育“有事找警察”,结果发现穿警服的那个人,才是最危险的。这种信任的裂痕,5年牢饭真的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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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指标逼疯的人

马某不是天生的恶人。他在派出所干了那么多年,能当上副所长,说明曾经也是认真工作的人。那他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答案就两个字:考核。

上面有缉毒任务,层层下压,完不成就是失职。但毒品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吸贩毒人员不会自己送上门。当指标压到喘不过气,有人选择老老实实完不成、接受处分,有人就动了歪脑筋——既然找不到,那就自己做一个。

马某的逻辑简单粗暴:没有毒品,我找来;没有案源,我制造;没有嫌疑人,我骗几个孩子。一切为了数字好看。

这种人被逼出来的疯狂,比毒品更腐蚀人。毒品害的是个体,而这种“为数据造案”的逻辑,腐蚀的是整个系统的根基。

网上有人说:指标逼出钓鱼执法新高度。话难听,但扎心。如果考核导向不改,今天有马某造案抓人,明天还会有别人干出别的离谱事。指标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活人被死指标捆住手脚的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案子判了,但问题没完

马某进去了,这是罪有应得。但事情不能到此为止。

第一,那6个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人帮他们摆脱毒品的阴影?有没有人帮他们消除档案上的污点?被骗吸毒的受害者,凭什么要被记上一笔?

第二,毒品从哪来的?这个细节判决书没披露,但不能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过去。一个副所长能搞到毒品,说明这里面可能还有更大的问题。

第三,考核机制改不改?如果上面不问青红皂白只管要数字,那今天处理了一个马某,明天会不会出现李某、王某?

说到底,这起案子最刺眼的地方,是一根指挥棒逼出了人性最阴暗的一面。当完成指标成为唯一标准,良心、底线、法律,统统可以往后排。

有些东西,永远回不来了

5年刑期会结束,但有些东西永远回不来了。

6个孩子丢失的信任,回不来了。他们以后还会相信穿警服的人吗?还会相信“有事找警察”这句话吗?

老百姓心里那份安全感,也回不来了。当你发现连执法者都可能成为危险的来源,你还能相信什么?

马某不是普通人,他是警察。他知法犯法,利用职权蓄意害孩子,这不仅是犯罪,是对这身警服的背叛。这种背叛的代价,不是一个5年刑期就能清算的。

绝大多数基层民警仍在恪尽职守,这是事实。但极端个案暴露的问题值得所有人正视:任务压力下的畸形考核,是否还在制造类似的隐患?

司法的红线划了,但红线之外,还需要一套让人不想、不敢、不能越线的机制。

答案不该只在判决书里,更在反思和整改的动作里。否则,今天有马某,明天还会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