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在福建省三明市的保安与女司机发生肢体冲突事儿,引发了广泛关注。
看到胡锡进同志评论说,这个保安是一个恶保安。那么,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这件事,我看了好多新闻报道,并且看到了之前的视频,基本了解了事实真相。
先说一下我掌握的基本信息:
从视频上可以看出,女子想要停车,打开车门要下来,但是保安阻止,用力推其车门,如此两次,夹到女子腿。
根据新闻报道,有知情人说,在女子下车之前,保安已经先辱骂了女子。
然后就是女子下车,走到保安跟前,踢了保安的小腿一脚,从动作幅度看,力度不可能有多大。
接下来就是保安抡圆了胳膊,狠狠打了女司机一巴掌,新闻报道导致耳膜穿孔。
胡锡进评论此事说了这样几点意思:
首先,双方都有错。
这是毫无疑问的。即便保安先骂了女司机,但女司机下车踢了保安一脚,不管力度如何,总归是进一步激化矛盾的原因之一,肯定是有错误的,更何况她违规停车,这其实是有错在先。
其次,保安不是对等还击。
胡锡进同志认为,女司机踢保安不会很疼,而保安打女司机使了全部力气,完全有可能把对方打伤。
所以,胡锡进认为该保安是一个恶保安。
第三,善良的人不会像保安这样打人。
胡锡进说绝大多数保安都是好保安,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人,而善良的人不会像这个保安那样恶狠狠地打人,善良的男人更不会这样打女人。
我基本认可胡锡进同志的说法,说这个保安是一个恶保安,有道理。
我认为,生活中发生摩擦、冲突在所难免,而一般来说,还手一方通常都是对等还击,即便因为力度没把握好,或者因为自身力量太大的原因,可能会超过对等还击,但对于一般性摩擦,没人会下狠手。
看下图这女司机的动作,除非她会武侠剧中的内功,否则,这样的幅度不可能有多大力度:
可是再看这保安的动作,这不说是下死手,但说是下狠手,是毫不为过的:
看这个保安的动作幅度,胳膊先是向后伸,这为下面向前挥提供了很大的冲击空间,产生的力量可想而知,而看着他狠狠扇出的一巴掌,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他是用尽了全力,再看女司机头部被打得猛得下沉,也证明这个力度很大。当然,耳膜穿孔这个后果,更是确凿无疑的证明。
显然,这个保安的还击,超出了对等还击不知多少倍。这样的打击力度,别说被打的是女的,就是一个男的,也受不了,也会受伤。这样下狠手打人,如果不是出于仇恨,则表明非是善类。
生活中,发生龃龉在所难免,不管对方有什么过错,总之彼此之间既然素不相识,肯定不会有深仇大恨。像本案中的保安,换作其他人,即便也控制不住去打女司机一巴掌,但也不至于抡圆了去打。抡圆了打,这是“毕其功于一役”的节奏。
事已至此,各人为各人的过错承担责任。而从前后综合看,女司机的错,相比于保安来说,已经微乎其微了,保安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据陕西省一位叫赵良善的律师说,保安先辱骂和推车门夹女司机腿,这对于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女司机情绪失控踢保安,属于事出有因,可减轻处罚。
律师认为,保安的打击力度和侵害程度,已经无法构成正当防卫,而伤情鉴定如果是轻微伤,保安面临治安处罚,如果达到轻伤二级,会面临刑事处罚。
这样看来,保安至少是要受到治安处罚。这是其咎由自取。希望这次处罚,能够消除其心中的恶。
现在是法治社会,心中有恶的人应该引以为鉴,不要目无法纪,面对生活中的摩擦,最好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依法妥善解决,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逞强斗狠泄私愤。逞强斗狠泄私愤的结果,必然会把自己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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