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

5月1日起

福州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喜欢吃海鲜的朋友们抓紧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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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福州海域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伏季休渔对象

除单一钓具作业渔船外的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具体要求

所有应休渔船应于5月1日12时前回到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确需省内跨县、跨设区市修船的,必须由船籍港和停泊港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伏休期间禁止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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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执法巡航行动(资料图)

伏休期间不得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变更为休渔时间一致或更长的作业除外)。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休渔期如何吃到海鲜呢

休渔期的海鲜供应来源

主要有两种途径

市场提前囤货及冷库冰鲜产品;不受休渔制度影响的养殖产品补位上市,比如鲍鱼、大黄鱼、海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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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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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州晚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博TV 资料图来源 福清市影像中心

编辑 陈盼兰 何晓丽

审核 张晨

监制 吴凌 峰 毛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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