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近日,四川成都多个茶楼经营者发文称,约400家茶楼疑似遭遇职业打假人集中举报,举报理由涉及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泡茶、无保健品销售许可售卖红牛保健品、使用不可降解吸管等。有商铺提议赔付撤诉,但对方主张每家至少赔1500元。
4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期,成都部分区(市)县市场监管局确实陆续收到针对部分茶楼“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集中投诉举报,目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已组织相关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调查处理。
泡茶是否需要“持证”?记者了解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明确将茶叶列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或者备案。对于未按规定备案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初次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条件的,可不予处罚。
在接到相关举报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棋牌室、茶楼专项排查。经查,部分茶楼的确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未备案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对上述商家,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整改,并逐一指导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依法备案。
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加强了对商家的普法宣传,明确政策细则,指导其规范经营。四川省茶馆行业协会、成都市茶楼行业协会已于4月25日向其会员单位、各茶楼茶馆发布食品安全合规提醒函,提醒相关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指导商家整改,同时加强巡查,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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