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17时20分许,在国道323线700公里700米(黄石村路段)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车与小型汽车碰撞的事故,事故发生后,二轮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为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请知情者踊跃向我大队提供线索,若所提供线索属实并查获肇事驾驶人,我大队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向举报者给予奖励,同时对提供线索者给予保密。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掌握一定证据,同时督促肇事驾驶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人:罗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0774-8831585、0774-8832983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平桂大队
2026年5月2日
附:肇事嫌疑车辆和驾驶人视频和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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