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等多地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号召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监督举报,齐抓共管、联防共治,全力保障民众饮食安全。
4月30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发布《沈阳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称,征集范围包括:在畜禽养殖,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及化合物;私屠滥宰、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对肉类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证无照设立肉制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劣质或病死畜禽肉类加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低价肉类冒充牛、羊、驴等高价肉类;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不合格、过期变质及走私冻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堂、烧烤店、火锅店等采购使用上述不合格肉类;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违禁物质;其他在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等环节危害肉制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月30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农业农村局发布《征集“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在征集范围中,除了非法使用“瘦肉精”、销售来源不明等,还增加了,从事动物诊疗、饲养、屠宰、经营、运输,以及从事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染疫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管控措施的;拒绝或者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拒绝或者阻碍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
4月28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公安局发布《越西公安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将通过网络平台(含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交媒体等)无证生产、销售假劣肉及其制品的;非法设立屠宰场,从事非法屠宰及肉品销售活动的纳入线索征集范围。
此外,包括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资阳市在内的多地均发布了类似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全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从严整治肉类市场乱象,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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