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法治体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帮助群众防范购药风险、维护自身权益,国家医保局郑重提醒——购药需做到“六要六不要”:

六要:

一要核对追溯码:购买包装完整、追溯码清晰的药品(住院拆零药、中药饮片除外);

二要监督扫码:确保药店扫码与实际药品一致,防止“空刷”或串换药品;

三要留存小票:索取购药凭证并标注追溯码,拍照留存以备维权;

四要主动验码:通过医保指定渠道验证药品销售记录,避免购买“回流药”;

五要依法索赔:发现药品异常立即举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赔偿;

六要销毁空盒:服用完毕后撕毁药盒追溯码,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六不要:

一不要购买无码药:2026年起药品必须追溯码全覆盖,无码或毁码药品可能涉及违规;

二不要接受虚假扫码:警惕药店用其他药品追溯码顶替或不扫码,此类行为可能掩盖药品来源问题;

三不要丢弃购药凭证:小票是维权关键证据,需妥善保存;

四不要忽视验码结果:扫码显示“多次销售”或“非本人购买”,需立即举报;

五不要转卖医保药品:利用医保购药后转卖,将被暂停医保结算,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六不要随意处置空药盒:未毁码的空药盒可能被用于非法转卖,增加药品安全风险。

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国家医保局公众号

全媒体记者 孙崇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