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更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线”

近期,普陀交警抓拍多起

未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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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沪FW**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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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浙B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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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浙JA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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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浙L6**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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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浙L86**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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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浙L9**77

违法车辆:浙LDB**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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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浙LDC**66

违法车辆:浙LT**31

违法车辆:浙LW**28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请大家引以为戒!

斑马线前,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让我们一起行动

让每一次出行都安全、文明、有温度!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普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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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礼让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