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更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线”
近期,普陀交警抓拍多起
未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
一起看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车辆:沪FW**55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车辆:浙B2**18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车辆:浙JA6**3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车辆:浙L6**6D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车辆:浙L86**6B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车辆:浙L9**77
违法车辆:浙LDB**64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车辆:浙LDC**66
违法车辆:浙LT**31
违法车辆:浙LW**28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请大家引以为戒!
斑马线前,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让我们一起行动
让每一次出行都安全、文明、有温度!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普陀大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温馨提示:“中国舟山普陀”公众号已更名为“普陀潮”。因微信推送规则调整,想要继续获取本地权威信息、一手资讯,请将“普陀潮”设为星标⭐️,并在每次阅读后点击“赞”和“在看”。
注意礼让行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