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6日,重庆巫溪县有网友拍到一组画面:一辆乡镇卫生院的救护车停在路边,有人正往车厢里搬运袋装化肥。视频传至网络后,迅速引发热议。事件曝光后,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核查,很快厘清了完整经过。
经查,涉事车辆隶属于当地一家乡镇卫生院,驾驶员为该院职工范某。当天,范某完成患者转运任务后返程,途中自行采购家用化肥,随后直接用救护车运回。整个过程既无医疗救援任务,也无应急工作需求,纯属借公务出行之便办理个人私事。5月17日,巫溪县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认定该行为严重违反救护车管理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在许多人看来,这似乎不过是一件芝麻小事。驾驶员干完活儿顺路回家,捎带自家用的化肥,既没耽误救援,也没多花公家一分油钱,何错之有?然而,对照院前医疗急救的管理规范,这恰恰是踩了红线的典型公车私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救护车必须专车专用,仅限于院前病患救治、紧急转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医疗应急救援工作,明令禁止将急救车辆用于一切非急救事务。
这条规定,不是苛刻的条条框框,而是基于生命救援设置的刚性底线。救护车不是普通公务车,它是基层群众在危急关头的生命通道。尤其对于事发地这样的乡镇区域,医疗资源本就相对薄弱,辖区内居民一旦突发急症或遭遇意外,救护车就是最关键的救援载体。这辆车需要时刻待命,车内环境必须洁净卫生,急救设备必须随时能用。唯有如此,才能在险情突发时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展开救治。
用救护车拉化肥,隐患远不止车厢被污染、设备遭磕碰那么简单。公车私用意味着车辆脱离了应急保障状态,倘若此时辖区内恰好有居民突发疾病急需救援,这辆本应随时待命的救护车无法立刻投入使用,就可能错过最佳救治时机。往深处说,驾驶员这一行为,实则侵害了辖区全体居民的生命健康权和公共急救保障权。救护车是全民共享的救命资源,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把它变成自己顺手捎货的便车。
追根溯源,是根深蒂固的侥幸心理与利己心态在作祟。在涉事驾驶员的想法里,完成转运任务就意味着当天的工作结束了,返程路途属于个人空闲时间,顺路捎带东西不会有人发现,“不带白不带”。这种心态在基层一些岗位中并非个例。长期处于宽松的监管环境里,规则意识逐渐淡薄,觉得偷偷用一下无伤大雅。可他们恰恰忘了岗位赋予的职责,忘了急救事业承载的分量,把公共资源当成了可以随意取用的私人物品。
这件事同时暴露出基层医疗机构在车辆管理和纪律约束上的明显漏洞。救护车理应配备严格的使用审批、出行登记和日常监管制度,正规的管理体系能够从源头上堵住私用漏洞。而这次违规操作能够顺利发生,说明日常监管形同虚设,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没有落到实处。宽松的管理,助长了个别人的散漫作风,也为各种违规行为埋下了隐患。
卫健委作出严肃处理的决定,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行业乱象的及时纠偏。一次违规行为看似影响有限,但如果任由此风蔓延,今天有人用救护车拉化肥,明天就可能有人用公务车办更多私事,医疗行业的公信力也将在一次次失守中被不断消耗。基层医疗直面万千普通百姓,每一名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这个行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急救车承载着生命的希望,公共资源必须守住民生的底线。巫溪这起事件,应当成为整个医疗行业的警示。各地医疗机构有必要以此为契机,完善救护车管理制度,细化审批、巡查、核查等各项流程,切实堵住管理漏洞。同时,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规则意识与职业敬畏心,让每个人真正认清职责的边界与不可触碰的底线。
杜绝公车私用,守住生命救援防线,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唯有从细节处约束行为,从思想上端正态度,摒弃贪图小利的私心,坚守规章制度的红线,才能守护好基层医疗体系,守护好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让救命通道因任何私心杂念而出现堵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