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5月19日电 (陈琦、刘敏)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消息,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重庆市第八批历史建筑(中心城区)保护规划》(下称《规划》)。这意味着,重庆中心城区13个历史建筑有了专属法定保护规划。
西南实业大厦。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图
据介绍,这13个历史建筑跨越近代开埠、抗日战争、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等重要历史时期,是重庆城市发展脉络的鲜活见证。如,渝中区西南实业大厦凝聚着“红岩精神”基因、统战文化内涵与近现代民族工商业发展记忆;坐落于缙云山麓的北碚区灏崎公馆,镌刻着翁文灏、孙越崎等近代实业与科技名人的足迹;渝中区鲁祖庙2号、73号等承载开埠时期巴渝传统工匠技艺、满含老重庆市井烟火气的中西合璧式建筑。
此外,渝中区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九龙坡区四川美术学院黄桷坪校区陈列馆、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区图书馆、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第一综合教学楼,以及见证近代教会教育与工业发展双重历程的重庆地质仪器厂(原松堡美国教会学校)82号宿舍等文教类标志性建筑,记录了重庆教育艺术事业的百年发展;渝中区重庆市急救中心办公楼、南岸区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小礼堂及饲料房、两江新区原江北机械厂电影院等建筑,则分别留存着重庆公共医疗事业起步、中药科研发展与工业时代的集体记忆。它们体现了巴渝山地营建的智慧,彰显了开埠建市、战时首都、西南大区等多元建筑风貌,每一处都藏着独特的城市故事,是市民触摸历史、感受城市文脉的重要窗口。
原江北机械厂电影院。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图
《规划》遵循整体保护建筑本体和历史环境、既有效保护又利于城市发展和生活改善、根据不同现状和规划要求差异化划定、保障和促进建筑活化利用等原则,精准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并提出相应管控要求:核心保护范围重点守护建筑本体及周边老院落、古树等历史环境,不新建与保护利用无关的建(构)筑物;建设控制地带原则上距建筑本体不少于9米,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扩大管控范围,新建、改建建(构)筑物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高于历史建筑,不得破坏周边空间景观特征。
《规划》明确严禁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严格保护历史建筑的整体建筑形态和风貌、特色建筑细部和色彩、典型建筑材料和结构等核心要素,并按建筑价值划分三个保护等级:一级历史建筑宜采用整治修缮方式,恢复原有风貌;二级历史建筑内部可开展适度可逆性调整,适配现代使用需求;三级历史建筑可进行合理更新改造。
为推动老建筑“保下来、活起来”,《规划》鼓励将历史建筑改造为文化展览、旅游服务等公共功能,明确了容积率、建筑密度相关优惠,支持加装电梯、消防等现代配套设施。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历史建筑是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历史街区、文物及历史建筑、自然文化景观、特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构成的“三层五类”遗产要素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国家启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以来,重庆已公布八批共829个历史建筑,目前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有序组织开展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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