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媒体:人民网
投诉平台:“领导留言板”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委书记
投诉标题:新华区浩铭物业违规收费
投诉时间:2026-05-13 09:33
投诉内容:
1、费用性质不明确,直接让业主平摊违规
通知里说的是“主下水管道错位需重新修理”,这属于管道破损/维修,不是简单的疏通。
如果只是疏通,费用应从物业费的公共运维里出,不该向业主单独收费。
如果是错位修复/更换,属于大中修,应优先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不是直接让26户业主平摊。
2、没有公示施工方案、报价明细
通知只说了“合计1560元,每户60元”,但没有附上:
维修项目清单、施工单位资质
费用明细(材料、人工、是否有第三方报价对比)
维修前后照片、验收标准
这种“只说总费用,不说明明细”的收费,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3、 流程不符合规定
共用设施维修,按规定需要:
1. 提前公示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
2. 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受益业主签字同意)
3.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符合条件的话)
4. 公示费用结算明细
这份通知直接跳过了这些流程,让业主扫码转账,属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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