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那位戴着几十块耳环救人的女支书,总算能喘口气了。水在退,路在通,但网上那场因耳环而起的“赛博升堂”,却留下个有意思的后遗症——
现在流行举报。不,是流行“随手举报”。
看个视频,耳环不顺眼,举报。外卖晚到五分钟,举报。老师批作业评语没夸自家孩子,举报。商家不肯白送赠品,举报。理由?不需要。证据?不重要。流程?点一下就行。
举报这个曾经的“监督利器”,在部分人手里,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退化成“情绪扳机”。一不爽,就扣动。目标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解决让你不爽的人。
“疑罪从有”的赛博狂欢
剧本核心就一条:我怀疑,你就有罪。证明你无罪,那是你的事。
“她戴金耳环救灾?作风肯定有问题!”“我目测有50克!”“她为什么不摘?”一连串基于臆想的“合理质疑”,瞬间完成定罪闭环。至于耳环其实是几十块的合金?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举报了,我“监督”了,我站在道德高地了。
这哪是举报?这是“情绪投石器”。把自己生活里的憋闷,包上“正义”的纸,隔着网线砸向一个陌生人。 中不中不重要,扔出去,就爽了。
更魔幻的是后续。有些地方,一接到举报,哪怕是“她耳环晃得我不舒服”这种,就如临大敌,非得让当事人自证清白。仿佛举报本身,就成了需要优先处理的“案件”。
折腾一圈,查无实据,一句“经调查不属实”了事。可被举报者耗费的时间、精力,承受的心理压力,谁来补偿?举报的成本归社会,举报的“快感”归个人。这买卖,稳赚不赔。
当“监督权”变成“找茬权”
监督的本意,是盯着权力,盯着公益,盯着真正可能存在的黑箱。它的前提是基于事实的怀疑,而非基于情绪的好恶。
但现在,味儿变了。
家长不满意孩子座位,举报老师“偏心眼”。消费者想白嫖,举报商家“卖假货”。网友看干部穿着不顺眼,举报“生活奢靡”。举报的理由,越来越私人化、情绪化、奇葩化。
这本质上,是将严肃的“监督权”,矮化为任性的“找茬权”。 目标从“促进公义”,滑向“让我顺气”。结果就是,真正该被盯紧的大问题可能安然无恙,而那些鸡毛蒜皮、个人好恶,却占用了大量公共资源和注意力。
基层干部怕了,干活前先想“穿这样会不会被拍”;老师怕了,管教前先想“这句批评会不会被告”;医生怕了,下诊断前先想“这个药贵不贵”。当人人自危于不可预知的“举报”,最大的损失,是整个社会的信任成本和运行效率。
被滥用的“哨子”,终将失声
一个健康的系统,需要畅通的举报渠道。它是社会自净的“哨子”。但如果人人都把哨子当玩具,没事就瞎吹,真有事时,就没人听得见哨声了。
滥举报的恶果是“狼来了”。 当无效、恶意举报的海量信息,淹没那些真正有价值的线索,监督机制就会陷入瘫痪。负责处理举报的部门,疲于应付各种“耳环是不是金的”、“老师今天瞪了我孩子一眼”的破事,哪还有精力去深挖真正的蛀虫?
更可怕的是,它制造寒蝉效应。最终敢于做事、不怕得罪人的人会越来越少,而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躺平者”会越来越多。一个社会最大的悲哀,不是有人作恶,而是好人不敢再挺身而出。
边界在哪?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举报的边界到底在哪?其实不复杂。
举报不是开脑洞写小说。得有起码的事实线索或客观依据,不能靠“我觉得”、“我猜”。让一个救灾五天没合眼的人,去证明自己耳朵上是个假金耳环,这本就是荒唐。
监督应聚焦于公职人员的履职行为、公共利益相关事项,而不是其合法的个人生活选择、穿着打扮。把监督变成对人品、私德的“猎巫”,是方向的彻底走偏。
举报是权利,也应是责任。对于有明确证据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该处理就要处理,让乱举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信用成本。不能让“一键举报,全身而退”成为常态。
处理举报的部门,要有智慧和魄力进行初步鉴别。不能“捡到篮子都是菜”,把个人恩怨、无理取闹也当成正经案件来办,消耗本就紧张的行政和司法资源。
别让好人沉默,让坏人嚣张
回到石门的大雨里。如果当时所有人都去讨论耳环的重量,而没人关心怎么堵决口、怎么运物资,那才是真正的灾难。
监督的锋芒,应该对准真问题,而非假想敌。 社会的正气,应该用来撑腰实干者,而非助长碰瓷者。
让该响的哨声响亮、被听见。而不是让整个广场,充斥着此起彼伏、只为吸引注意力的口哨声。
当救人的干部要先自证耳环是假的,当老师不敢批评学生,当商家不敢拒绝无理要求时,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人人自危、充满猜忌的“举报社会”里。
那才是真的,谁也跑不掉。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石门设22个临时集中安置点,紧急转移安置1.8万余人》、湖南省水利厅《石门:跑在洪水前面的水文人》、中国新闻网《灾区女干部戴金耳环遭网暴,本人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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