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燕红悄无声息的走了,没有享受到5年前,她和娄宏春交接时,娄宏春的待遇。

陆燕红,1974年出生,原是南通市中院民一庭庭长,2015年底到老港闸区法院主持工作,2021年底两院合并又挂帅新的崇川区法院

五年前,她和崇川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娄宏春交接时,挺正常,也挺有仪式感的。当时公开报道说:“6月18日,崇川法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南通市委关于崇川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卫锋(注:去年10月落马),南通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章智敏,崇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斌,崇川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毛宏等出席会议。”娄宏春到站下车去了区政协。

当时的曹院长等都对娄宏春的既往工作予以了肯定性评价,并期许接班的陆燕红好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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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燕红的履新表态则是“六个‘一’”——“‘一颗红心’永向党……;‘一马当先’谋发展……;‘一心一意’抓办案……;‘一以贯之’抓队伍……;‘一身正气’守廉洁……”

不想而今5年过去她走人,却是悄无声息,还去向不明。仅仅是4月20日南通市委组织部发布了个市管干部任前公告,以及5月9日崇川区法院公号发布了个崇川法院党组书记谷昔伟出席青年干警座谈会的活动通讯,释放出谷昔伟来了,陆燕红下课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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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3月11日,南通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张晓光到崇川法院挂职个副院长,都有迎来送往的公开报道。这次,崇川法院一把手的交接,却十分低调,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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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新时,陆燕红表态“六个‘一’”,走人前,她却喜提“七个‘不’”。

也就张晓光被送到崇川法院那天,3月11日,《二届区委第十一轮第一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发布,指出崇川法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司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不力、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不动真碰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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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辞严厉,除了一项是“有欠缺”,出了“七个‘不””。什么叫“不”?断语式否定性评价。易言之,陆燕红在崇川法院的领导工作,受到系统性的否定性评价。她这“班长”没干好,尸位素餐了。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横向对比一下崇川区公检法三家的巡察情况通报,就可以看出区别。

3月19日发布的《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提到巡察“同步延伸至崇川分局……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持续用力净化政治生态有不足,政治建警根基仍需进一步夯实;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有短板,服务中心大局还有差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作风建设有待持续深化;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还有不足,内部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少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等。”,评价总体还是肯定性的,不过是说工作有不小的改进空间。比诸小孩子考试,相当于拿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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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发布的《二届区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则提到,“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比崇川区公安分局还少,表述也是在肯定的基础上,说工作有提升空间,相当于小孩子考试拿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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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隆里东,陆燕红五年老港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五年新崇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干下来的,十年领导,却是除一项“有欠缺”而外,喜提七个“不”,尽是否定性评价。比诸小孩子考试,那是妥妥的不及格,并且离及格线60分都差了一大截呢!我都不好意思说12.5分。

巡查情况通报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曹海宏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说要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做到责任“零懈怠”、问题“零回避”、整改“零拖延”;还要开展“地毯式”整改。可见崇川法院所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全方位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呐!

陆燕红则是说的比唱的好听的,一连三个“最”的唱高调表态:区人民法院党组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迅速的行动,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可是,她值得信任吗?

巡察通报不是已经指出:之前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不力、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尽是糊差事嘛!要是这次继续让她落实整改,谁知道她会不会一如既往的口惠而实不至,嘴上说一套,实际做一套,搞典型的“两面人”作风呢?

很快的,谷昔伟就来了。

她是连“戴罪立功”的机会都没有的了。

本来,法院院长一个任期五年,她6月18日下课也没关系,五年前,她是6月18日和她前任娄宏春交接的。但是,她先走一步了。

仔细研读一下巡察通报,曹海宏还提到:“要以案为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那崇川区法院究竟出了什么案?曹海宏总是有的放矢,而非空泛而谈的吧?

横向对比一下崇川区公检法三家的巡察通报,就可发现,崇川法院这巡察通报会也开得不寻常,居然还是扩大化的——除了常规与会人员,“司法行政装备科部分非在编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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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公安分局的巡察情况通报会,咋就没有同类项科室警务(后勤)保障科非在编工作人员参加的呢?崇川区检察院的巡察情况通报会,咋就没有安排同类项科室计财科非在编工作人员参加的呢?

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科,是负责‌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物资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字,管钱的。区纪委监委需要告诉或回应崇川法院行装科这些工作人员什么呢?

5月16日,崇川法院公众号发布“思廉日”活动报道,提到5月7日,曹海宏及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烨峰等人,又跑崇川法院去了,还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严明纪法底线,并且,王烨峰还“通报了相关案件情况”。

崇川区有那么多的正科级单位及副处级单位,“5.10”思廉日”搞思想教育活动的多的去了,家家都要反腐倡廉;崇川区纪委监委正副书记(主任)曹海宏、王烨峰,怎么就专往崇川法院扎堆,还要通报相关案件情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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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要人大任免。陆燕红是市管干部,区纪委监委直接动不了。

陆燕红有问题还是没问题?若有问题,问题又有多大?和王烨峰通报的相关案件,有啥关系?

先让子弹飞。坐等区人大和市纪委监委的后续权威信息披露。

反腐倡廉始终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