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近期该局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安全管理攻坚行动,对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维护、疏散通道畅通、电动自行车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整治,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被依法查处,现将多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违法违规行为:

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案例一

彭州华星财富广场,存在发电机房无挡水设施、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具、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仅1人持证值守等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等规定,彭州市住建局对成都药港聚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记减信用分3分;彭州市消防救援局对公司罚款2.6万元,已报成都市消防救援局审查。因电工操作人员证书过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26裁量阶次A之规定,彭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成都药港聚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1.6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彭州华星财富广场

案例二

四川天府新区南湖国际社区:存在安全出口锁闭、地下停车场堆放可燃物等问题,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记减森宇物业信用分5分、项目负责人信用分3分,并向执法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四川天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森宇物业罚款处罚待听证结束后执行;四川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已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立案调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四川天府新区南湖国际社区

违法违规行为:

消控室无人值班

案例三

青白江区同华里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青白江区消防救援局给予成都美佳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青白江区同华里小区

违法违规行为:

消控室值班人员未取得证书

案例四

青白江区都市兰亭小区:消防控制室仅一人值班,且值班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青白江区消防救援局给予成都盛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900元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青白江区都市兰亭小区

违法违规行为:

圈占、遮挡消火栓,堵塞疏散通道

案例五

彭州市顺风港小区,业主擅自将消火栓箱拆改为鞋柜且未整改,占用消防设施使用空间,住户门口随意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彭州市消防救援局给予该住户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彭州市顺风港小区

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要求公示重要信息

案例六

成华区红枫岭三期:因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消防等重要设施维保单位信息,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成华区综合执法局给予警告。

违法违规行为:

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案例七

武侯区紫藤花园:小区业主在单元楼疏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经劝阻拒不整改。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武侯区消防救援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武侯区紫藤花园

案例八

双流区和贵久居福:小区业主违规使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流区消防救援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5月以来

成都已约谈物业服务企业232家

强化消防监督检查与闭环整改,是防范火灾风险、夯实小区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各类消防违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信用惩戒乃至刑事追责。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消防管理;住户要规范自身行为,避免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飞线充电”,严禁占用、损坏消防设施,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5月以来,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约谈物业服务企业232家,通报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481家、曝光问题624个;全市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信用减分88次,对项目负责人实施信用减分80次;向消防、城管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98条,其中180余条线索正在核查办理中。

成都市住建局呼吁,消防安全无小事,请物业与业主携手尽责,全员开展安全排查,主动清除身边隐患,共同守护生命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图据成都市住建局

编辑 成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