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区教育局

2026年秋季普陀区公办学校

插班生预报名登记、录取工作

将于2026年6月1日启动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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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班报名对象

第一类:户房合一。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下同)房产(凭住房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认定)均在拟就读学校学区内。

第二类:有户无房。学生户籍在学区内但其父母在学区无房产的,简称有户无房。

第三类:有房无户。学生父母房产在学区内,但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简称有房无户。

第四类:无户无房。(1)符合条件的两区一城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市内务工);(2)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持有本区签注(本区居住满6个月)《浙江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表的,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市外务工)。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二孩及以上家庭等,简称政策照顾对象,下同)。

*此类对象须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现场报名,只可享受一次政策照顾。

插班要求和规定

1.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及普陀区实际,小学、初中第一学期不得转学,学生在休学期内、学期中途不转学,不得变更实际就读年级;插班对象的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流动人口登记表认定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之前。

2.小学插班:目前在区外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且符合以上四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可申请插班;普陀城区公办小学之间转学,原则上仅第一类“户房合一”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可申请插班;区内海岛农村学校(即展茅、朱家尖、六横,下同)与城区学校之间转学,需符合第一类至第三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方可申请插班。

3.初中插班:普陀城区公办初中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区内海岛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之间转学,需符合第一类至第三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可申请插班;目前在区外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申请插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类至第三类及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完成上述类别录取后,若仍有剩余学位,第四类家长可提前电话咨询,并在7月16日、17日工作时间到局教育科现场报名。

*特别说明:根据《舟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非本市户籍的初中插班学生,参加中考时仅具备报考中职类学校的资格

报名时间和方式

网上报名:2026年6月1日8:30至7月20日17:30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学生家长在手机中下载“浙里办”APP,先进行个人用户实名注册,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定位到“普陀区”——登录“义教段插班生入学报名”,选择相关类型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现场报名:政策照顾对象以及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学生家长,可在7月16日、17日工作时间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现场报名,需携带户籍本、房产证、出生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录取办法和录取时间

录取办法:插班生按招生类别顺序统筹录取。户籍生按“户房合一、有户无房”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有房无户学生以房产取得时间先后录取;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办理。第四类学生按(1)、(2)顺序录取,空余学位不足时,按先居住证、后流动人口登记表的类别顺序,再以证件核发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原普陀就读的学生,此前因各种原因放弃学位转出,或小升初时选择区外就读,现申请转回普陀区就读,由普陀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公办学校。因插班学位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均不保证就近安排或录取,如调拨对象不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结果,视为放弃。

录取时间:学生录取与否的情况,一般由录取学校于2026年8月中旬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家长。

其他事项

普陀区教育局教育科

咨询电话

3028038,3064829,3012542

地址

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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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享受政策照顾一次

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普陀区,本人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在拟插班学校有空额的前提下,按家长意愿可以选择跟随一孩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本人户籍在普陀区的三孩及以上,按家长意愿可以在区内任意选择有空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缪珊珊 通讯员:姚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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