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尔邦节的祝福消息,我打了又删,最后还是只发了那句:请原谅我过去的一切过错。不是客气,是分开之后,我才发现——主动说再见的那个人,竟然是最早开始想念的。
这不合理,对吧?明明是我结束了这段关系,明明是我亲手熄灭那盏灯,可是黑暗里最先摸到想念的,也是我。而你呢,也许早就翻篇了,根本没空想起一个曾经离开的人。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不是苦涩,是觉得自己有点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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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后悔吗?一点儿也不。在说“算了”之前,我的心里已经打过几千场仗。你像一道光,在那些安静得让人窒息的深夜,你能稳稳地照着我,让我觉得被接住、被抚平。可是光这东西,从来就没有永远亮着的约定。
所以我才放你走。与其守着一盏终会熄灭的灯,不如学会用自己手里的光,哪怕它常常黯淡。至少,我的光要是暗了,我自己就能把它重新拨亮——不用等,也不用求谁。
只是,在我把自己照得还算温暖的那些时刻,我还是会想念你的那束光。我甚至偷偷想:你是不是也会想念照亮我的日子?如果我说“我希望是”,那你是不是会觉得,我太不知好歹?
但我还是期待有那么一天,我能彻底地松手。不是假装忘记,是真的不再捡起那些碎掉的片段。等到我再想起你,心里不再有“想念”这个动作,等到我的释然能传得很远很远,甚至响到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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