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5月29日电 题: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警示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牛少杰、刘金辉、翟濯
  5月28日凌晨,G40沪陕高速河南南阳桐柏毛集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3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如何发生?暴露出哪些值得警示的问题?针对公众关注焦点,“新华视点”记者展开调查。

事故如何发生?

5月28日2时40分左右,G40沪陕高速河南省南阳市桐柏毛集段K991+800处,一辆车牌号为鄂F8A7L8的大通客车追尾前方一辆半挂货车。客车核载9人,实载16人。
  事故发生后,记者随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核实获悉,5月27日18时40分许,涉事客车从杭州市上高速,5月28日2时40分左右,车辆行驶至沪陕高速桐柏境内约1.5公里处,追尾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28日中午,记者看到事故路段已清理完毕并恢复通行,路面仍留有一条数十米长的轮胎印痕。事故路段前方不远处,印有“疲劳唤醒区”的警示标识。
  28日晚,记者在南阳市桐柏县一家停车场内看到事故车辆。其中,追尾客车驾驶室毁损严重,车厢内座位凌乱。被追尾货车受损较轻,外观几乎完整,车尾部件有明显弯曲。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追尾车辆上的乘客多为在浙江务工的南阳籍人员。3名伤者均已送医全力救治。记者28日在重症监护室看到,有伤者仍处于昏迷状态。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南阳,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目前追尾车辆车主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中。

追尾车辆存在哪些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追尾车辆涉嫌非法营运、人员超载、私自改装等问题。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追尾客车于2025年6月20日在襄阳初次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长期在浙江、安徽、江苏、河南等地行驶,2026年以来有4条违法记录。
  追尾客车核载9人,实载16人。一名乘客家属表示,自己通过一个拼车群联系到涉事客车,对方收取300元车费,不知道追尾车辆是“黑车且超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
  参与事故现场处置的工作人员介绍,从车座下方钢管可以看出,这辆车疑似经过改装,加装了座椅,“原装座椅肯定不是这样的,这也是核载9人的车为何能坐16人的原因”。记者在事故车辆存放地看到,追尾客车车厢内本应固定的座椅部分已脱离。
  上述工作人员指出,从现场情况看,车厢乘客明显发生位移,“可能是车辆速度高、超载、车座改装、未佩戴或没有正常佩戴安全带等综合因素引起的。”
  此外,记者还在追尾车残骸边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据介绍,事故发生时,这辆电动车存放在车厢靠后位置。而根据《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具有腐蚀性的有液蓄电池为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记者采访获悉,从杭州市上高速至发生事故,追尾客车行驶时长8小时。有民警表示:“从杭州到桐柏导航预估行驶时间需9小时,而这辆车8个小时就跑到桐柏”,推测司机开得很快。

带来哪些警示?

受访监管一线工作人员介绍,非法运营问题一直是监管难点。一名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实际工作中,交警负责超载处罚,交通部门负责非法营运处罚。“司机如果谎称送亲戚朋友,交通部门往往难以查处。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也无法禁止其上高速。”有受访民警也表示,高速交警无必要理由不能逐车查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业内人士认为,相对获利而言,罚款收效甚微。
  一名高校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教师认为,从该车辆还有多起违法未处理看,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对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监管未形成有效震慑。
  受访专家及工作人员建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等加强管理,严查超员、超载、非法载客,对非法营运等行为强化打击。
  业内人士提出,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处置”的区域协作机制。通过数据研判锁定长期跨区域运营的嫌疑车辆,以高速公路收费站为关键节点设置联合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线上数据筛查+线下实地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跨省协同、全域共治”的执法网络。
  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副教授柳祖鹏建议,将防疲劳驾驶监控设备接入全国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加强预警监管。此外,针对外出短途务工集中的区域,推动提升正规运力供给,从源头上减少对超员非法营运车辆的需求。
  受访人员表示,事故带来沉痛教训,需统筹推进联动执法、运力优化、社会共治,切实降低安全风险,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