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央视近日曝光,不法商家用果味伪装、网红种草、私域引流等花式手段围猎青少年,校园周边隐秘售卖三无烟草、电子烟,甚至有人私自调配电子烟掺入管制精神药品,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已形成灰色黑色产业链。从法律层面逐一拆解责任与红线。
花式包装挡不住违法本质,向青少年售烟、改装涉毒电子烟,既是失德更是犯罪,平台、商家、监管、家庭都不能缺位。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电子烟及各类烟草制品,禁止售卖果味调味电子烟、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商家无证售烟、校园周边违规摆摊售卖,属于行政违法,可被没收货品、高额罚款、责令停业;屡教不改、数额较大的,涉嫌非法经营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二、私调电子烟掺入管制药品,涉嫌多重刑事重罪
不法分子往电子烟里添加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管制精神药品,自2023年10月起依托咪酯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
此类行为直接触犯:贩卖毒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无论售卖数量多少,均应刑事追责,最高可判重刑。青少年自行购买、吸食也涉嫌违法,极易走上涉毒歧途。
三、校园周边违规售烟,监管部门追责路径
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公安、教育部门应联合执法: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隐蔽小店;查封三无花式电子烟货源;对违规商家顶格处罚、列入行业黑名单;深挖上游生产、分销链条,溯源打击黑作坊与地下渠道。
四、网红营销引流售烟,网络平台法定责任
平台有义务筛查、下架烟草及电子烟种草、暗语引流内容,封禁违规网红账号。
若平台放任营销、未尽审核管控义务,监管部门可对平台罚款、限期整改;造成大范围诱导未成年人接触烟草的,可从重处罚并追责相关管理人员。
五、监护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要做好教育、监护与心理疏导,及时制止孩子接触烟草、电子烟;发现孩子购买、吸食花式电子烟,第一时间干预并报警举报售卖渠道;主动学习反诈防毒知识,帮孩子认清“上头电子烟”涉毒危害。
周兆成律师提醒:
花式烟草围猎青少年,不是小事而是社会公害。必须压实商家守法底线、平台审核责任、部门监管职责、家庭监护义务,从严打击无证售烟、网红引流、改装涉毒电子烟,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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