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辽宁省锦州凌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公示多起占用海域行政处罚案件,其中,白某某非法占用海域,被罚1009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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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凌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海域整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养殖户白某某分别位于凌海市八千街道七支路和九支路的九个养殖池塘没有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经过第三方资质公司辽宁埔拓测绘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地测绘,实地测量后这九处养殖池面积为:16.1742 公顷(242.61亩),0.2967公顷(4.45亩),1.4152公顷(21.23亩),七支路6.9571公顷(104.36亩),8.8192公顷(132.29亩)共计33.6624公顷(504.94亩),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

凌海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作出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的罚款,(非法占用海域2年)即处罚人民币壹佰万零玖仟捌佰捌拾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凌海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