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
通报了新一期5起违法违规案例:
一、高某等人串通投标案。2022年5月,高某、李某丞在德州市天衢新区注册某经济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由高某、李某丞负责对接目标客户、承接业务委托并收取相关费用,同时联系安排陪标单位。随后,该公司组织业务人员分别为客户给定的中标单位及陪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与工程造价清单,并由投标文件制作人员作为中标单位和陪标单位的投标代理人、联系人参与投标活动。经查,该团伙在多个省市的招标投标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犯罪事实。2026年3月,高某、李某丞因犯串通投标罪,分别被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二、王某红等人串通投标案。2022年至2024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红借用王某峰、唐某日实际控制的两家企业资质,以其实际控制的某雕塑有限公司,先后3次参与威海市文登区某材料采购项目投标。上述3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均由王某红安排人员统一制作。最终,3个项目均由王某红实际控制的某雕塑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共计162.60万元,王某红非法获利30万余元。此外,王某红为达到中标目的,向招标方工作人员行贿5000元。2025年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红、王某峰、唐某日被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宋某等人串通投标案。2025年5月,临沂某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与山东某电气有限公司、山东某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串通,由宋某安排人员统一制作4家公司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最终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055.67万元。2025年5月,犯罪嫌疑人宋某被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刘某杰等人串通投标案。2021年1月,在泰山某道路施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杰为承揽工程,借用泰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参与投标,并联系泰安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帮助围标。刘某杰统一为上述3家公司制作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2021年2月,泰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495万元。2025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杰被泰安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五、武某等人串通投标案。2021年12月,在寿光市某改造项目景观和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武某联系山东某建筑有限公司、潍坊某建筑安装公司、寿光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参与项目围标,上述3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均由武某统一制作和提供。最终该项目由潍坊某建筑安装公司以839.16万元中标,并由武某交纳招标代理费后组织队伍施工。2025年12月,犯罪嫌疑人武某被寿光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以上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各地要持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维护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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