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民政局走进栾川县第二实验小学,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叶春兰化身“法治老师”,为孩子们送上了一份特别的“六一礼物”。

动画开场,法律知识“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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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法律其实是保护我们的‘超级铠甲’。”课堂一开始,叶春兰便播放了精心准备的普法动画短片。可爱的卡通形象、通俗易懂的故事情节,一下子抓住了孩子们的注意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六大保护”,到如何识别和拒绝校园欺凌,动画里讲得明明白白。

“校园欺凌不只是打人,起侮辱性外号、孤立同学、在网上发坏话,都属于欺凌。”叶春兰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解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应对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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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叶春兰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案例,给同学们讲解了出行和交友的安全规则。比如过马路不能看手机,要遵守交通法规;交朋友时要远离不良行为,不去偏僻角落,不接受陌生人给的零食或礼物。这些贴近生活的提醒,孩子们听得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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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时,同学们还收到了“节日大礼包”。

这场送法进校园活动,把法条变成了可看、可找、可说的生活常识,在轻松互动中提升了孩子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法治陪伴孩子安全、快乐地成长,正是这份节日礼物最大的意义。(张晓莉 尤冬一)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