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今日巴马)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简称“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
(四)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的黑恶势力;
(五)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黑恶势力;
(六)在工程建设中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街霸”“市霸”;
(八)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九)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一)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干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有案故意不立、压案不查或选择性办案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须知
(一)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电话,对举报人相关信息,扫黑办及相关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如您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可通过信函、口头反映等方式向巴马瑶族自治县扫黑办、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及所在乡(镇)综治中心或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
当面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接收举报线索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扫黑办(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2555号智慧侦查中心)
接收举报线索电话:0778-6218126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6月12日
来源:巴马公安
编 辑 | 黄 峰
校 对 | 叶子杰
编 审 | 黄瑞萍
总 编 | 罗荣玉
投稿邮箱 | bmrmtzx@126.com
新闻热线 | 0778-621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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