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无锡梁溪区一装修工人本应拆除403室,却因走错楼层,误把303室当成施工房,将屋内墙面、吊顶、家具家电尽数拆除,整套房屋沦为毛坯。事发后,双方多次调解未果,案件交由法院处理。

经法官厘清责任,工人存在一定过错,包工头也未尽到工地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最终,303室业主将赔偿金额从最初的2万元降至1.1万元,由包工头赔偿5000元、施工工人赔偿6000元,当场履行完毕。

施工走错楼层 房屋被误拆

事情起因于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惠华社区,某小区403室业主委托装修公司进行房屋翻新施工。包工头为方便工人进场,电话告知工人钥匙放在入户门门口,可自行取用。

巧的是,同单元303室长期对外出租,房东习惯将备用钥匙藏在门口地垫下。两户户型均为50平米左右,布局又非常相似。前来施工的工人来到3楼,在未仔细核对房号的情况下,发现了地垫下的钥匙,误以为这就是要施工的房屋,直接开门进场,开始了全屋拆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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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忙碌之后,303室内的家具、墙面吊顶、厨卫设施、全屋软装全部被拆除清理,整套房屋变成了毛坯房。

三方起争执 调解陷僵局

面对突如其来的损失,303室房东气愤不已,立即报警。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房东、包工头和工人进行调解,但各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包工头认为,自己已明确告知工人施工的是403室,并有通话录音为证,全部损失应由工人承担。

工人则委屈地表示,拆除前与包工头电话确认屋内布置,对方一一答复且与实际相符,自己并无过错。

303室房东更觉冤屈,坚持不愿降低赔偿要求。

为避免矛盾升级,惠华社区工作人员想到了梁溪法院推出的“群众家门口的微法庭”工作机制。民二庭副庭长戴锐正是该社区的对接法官,社区随即与他联系。戴锐了解完事情原委后,立即前往社区,组织三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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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调解现场,戴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中关于过错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他提出,装修工人施工前未仔细确认房屋信息,存在过错;包工头未尽到现场指引和安全管理义务,同样存在过错。同时,他劝导303室房东换位思考,体谅工人与包工头并非主观恶意损毁财物,理性看待赔偿金额。

最终,303室业主将赔偿金额从最初的2万元降至1.1万元,由包工头赔偿5000元、施工工人赔偿6000元,当场履行完毕。

来源:扬子晚报、荔枝新闻、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