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提醒告知书
各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相关从业者: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告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规范采购、加工、储存、销售全流程,严把食品安全关口。
二、严守经营底线。严禁采购、使用、销售病死、未经检疫、检验不合格及来源不明肉类;严禁肉制品注水、掺假、以次充好、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
三、严格进货查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索取并留存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以及肉类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进口肉类还需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确保溯源可查,货证相符。到货后应查验产品感官性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
四、规范经营环境。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规范肉制品储存、售卖管理,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生鲜肉类销售禁止使用“生鲜灯”等误导消费者感官辨识的照明设施。
请立即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提醒告知书》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若违反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关于假劣肉制品安全消费的提示
广大消费者:
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现就肉制品消费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重点警惕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掺杂使假:使用鸭肉、鸡肉等低价禽肉冒充牛肉、羊肉,使用猪肉冒充牛羊肉,在驴肉中掺杂猪肉、马肉,或完全用猪肉、马肉冒充驴肉等;
2.非法添加:在肉制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使用不合格原料: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加工制作食品;
4.以次充好:使用劣质、变质肉品加工制作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进行销售。
二、安全消费提醒
1.选正规渠道:优先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市场购买,不贪便宜购买来源不明、流动摊贩的低价肉制品;
2.查标签标示:购买预包装肉制品时,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等信息,不购买“三无”产品;
3.看品质外观:新鲜肉应色泽正常、弹性好、无异味、不发黏,拒绝购买异常变质肉;
4.不轻信宣传:警惕“超低价牛羊肉”“特价驴肉”“纯手工无添加”等夸大宣传,注意区分调理肉与原切肉;
5.留存消费凭证:消费后妥善保留小票、支付记录、包装、菜单截图等,发现问题及时维权。
三、投诉举报
如发现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请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请大家提高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远离假劣肉制品,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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