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宾馆酒店住宿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端午暑假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现对全市各宾馆酒店住宿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服务内容及标准标识醒目。

三、各经营者应当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1.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4.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5.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6.不得利用虚假划线价等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7.不得在店内或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签订协议或收取订金等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

为营造大同市和谐、诚信、规范的文旅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端午暑期巡查检查力度,对价格异常的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监管,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行为构成价格欺诈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构成哄抬价格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

欢迎社会各界对住宿行业价格行为予以监督,发现涉嫌违法的,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