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11则土地征收事项,涉及G318沪青平公路(新杨路以西-G50公路金泽出入口)改建工程,示范区线沿线河道整治等。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11则土地征收事项公告,其中1份为拟征地告知书,2则为征地公告,其余8份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土地征收涉及街镇有练塘镇、华新镇、金泽镇、香花桥街道、重固镇。
本次土地征收用地为一、二类工业用地,水域,公共绿地、公路用地、公共绿地等。
本次征收亮点:
以下为本次征收详情:
一、拟征地告知书
1、练塘工业园区练苇路北侧12-08地块
批次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88号
位置:青浦区练塘镇东至练东路,南至练苇路,西至12-06地块,北至12-09地块
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推进练塘工业园区练苇路北侧12-08地块实施,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练塘工业园区练苇路北侧12-08地块,位于练东路、练苇路交汇处西北,其隶属于张江高新区西岑园之练塘园,该地块用地面积135134平方米(约53亩),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30米。
二、征地公告
2、青浦区华新镇塘畔路(古思浜路-叙北路)新建工程项目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告〔2026〕第34号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南至叙北路,北至古思浜路
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华新镇叙南村古思浜组3266.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4平方米、建设用地3066.43平方米、未利用地197.6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266.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4平方米、建设用地3066.43平方米、未利用地197.60平方米。
塘畔路规划北起冠赢路,南至凤中路,本次征收为其中的古思浜路-叙北路段,长36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6米,为双向2车道,非机动车混行,两侧设置专属人行道。
3、青浦新城产业创新园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整治工程(水域)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告〔2026〕第42号
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鹤河、田度里河、杨家溇、荒田港
用途:水域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方村13组17.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04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方村7组10809.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53.1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56.87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方村8组585.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4.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0.37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方村9组371.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8.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77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米村10组216.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6.93平方米、未利用地109.47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米村6组109.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9.69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米村7组395.7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2.53平方米、建设用地12.56平方米、未利用地180.66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米村8组184.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4.14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桥村4组492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13.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16.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619.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498.83平方米、建设用地119.49平方米、未利用地3001.41平方米。
根据2023年10月批复的《青浦新城产业创新园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整治工程(水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沪青书(2023)BA310118202301295),整治河道规模为15.20公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面积为24554.4平方米(约37亩)。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4、青浦区华新镇芦蔡北路西侧15-04地块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30号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芦蔡北路,南至15-06、15-07地块,西至15-03地块,北至河道
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17、18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钱家台组,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张家宅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49249.07 平方米、建设用地 5812.90 平方米、未利用地 1519.44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56581.41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青浦区华新镇芦蔡北路西侧15-04地块 用地面积46999平方米(约70亩),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2-2.2,建筑高度30米,板块上隶属于虹桥数字物流装备港板块。
5、上海示范区线工程金泽镇水工工程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31号
位置:青浦区金泽镇拦路港、西岑中心河、西旺港、北胜浜、三里塘等
用途:水域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25、26、27、28、29、30、31、32、33、34、3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六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七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四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九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三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四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五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第七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第六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第七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第五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金姚村,青浦区金泽镇金姚村第七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金姚村第一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金泽村大丰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金泽村第三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农民集体,青浦区金泽镇三塘村,青浦区金泽镇三塘村第四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九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六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十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十一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杨湾村第十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杨湾村第十四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杨湾村第十一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第三村民小组 (村组队);
拟征收农用地 32390.66 平方米、建设用地 5201.84 平方米、未利用地 4492.47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42084.97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2024年6月,《关于上海示范区线工程金泽镇水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主要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及新开河道等,涉及河道多达23条(26段),河道总长约8287米,总投资约 2.25 亿。
6、G318沪青平公路(新杨路以西-G50公路金泽出入口)改建工程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32号
位置:上海市青浦区,北起G50公路金泽出入口,南至新杨路以西
用途:公路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20、21、22、23、2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第六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第七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第五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金泽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金泽村第三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八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九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六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三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十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四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一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杨湾村,青浦区金泽镇杨湾村第十三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杨湾村第十四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杨湾村第十一村民小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39239.43 平方米、建设用地 26496.79 平方米、未利用地7296.38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73032.60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G318沪青平公路(新杨路以西-G50公路金泽出入口)改建工程,南起新杨路以西G318方厅水院段北至G50沪渝高速金泽出入口,全长约4.25公里,板块上其位于水乡客厅青浦片区核心区,沿途有正在施工的示范区线水乡客厅站。
今年,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均正式获批项目总投资为约12.73亿元。本次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的公布,预算着项目距离开工又近了一步。
好消息,G318沪青平公路水乡客厅段启动两项招标
7、青浦区重固镇口袋公园(重芳园)新建工程项目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33号
位置:南临重达河,东临河道,北临郟店路,西临申通快递
用途:公共绿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48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十组,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四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5618.63平方米、建设用地 221.34 平方米、未利用地 41.31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5881.28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青浦区重固镇口袋公园(重芳园)新建工程项目位于该镇申通快递的东侧,即43-03地块公共绿地,板块上隶属于虹桥无界百创城。今年3月项目建议书批复,工程内容包括了绿化工程、园建及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涉及总面积约5887平方米(约9亩)。
8、华新镇华丹路南侧24-01地块新建绿地景观项目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34号
位置:东至24-02、24-08地块,南至新协路、24-08地块,北至华丹路,西至新协路
用途:公共绿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4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149.09 平方米、建设用地 3177.56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326.65 平方米。
华新镇华丹路南侧24-01地块新建绿地景观项目位于华新镇新协路、华丹路交汇处东南,即24-01地块公共绿地,占地约4327.34平方米(约6亩),该项目选址意见书早在2024年6月就已批复。
9、青浦区重固镇43-05地块新建绿地景观项目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35号
位置:南临重达路,东临曹家宅路,北临郟店路,西临河道
用途:公共绿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73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十组,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四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730.97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26.27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757.24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青浦区重固镇43-05地块新建绿地景观项目位于曹家宅路、郟店路交汇处西南,占地1757平方米(约3亩)。
10、上海示范区线香花桥街道水工工程项目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36号
位置:金汇河、老金泾河、三田浜、朝阳河、陈桥浜,东至金汇河,西至外青松公路,南至陈桥浜,北至朝阳河
用途:水域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53、54、5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香花村5组,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1组,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257.43 平方米、建设用地 155.51平方米、未利用地 72.4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485.34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2025年12月,上海示范区线香花桥街道水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护岸、河道疏浚、新建防汛通道、新建绿化等,整治河道总长度约1.196千米。
11、上海示范区线工程华新水工工程
批次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6〕第37号
位置:华新镇青虬河、南葛河、摇橹江、凤溪塘等9条河道
用途:水域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56、57、58、59、60、61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藏字圩组,青浦区华新镇火星村钱家宅组,青浦区华新镇火星村天字圩组,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凤南组,青浦区华新镇嵩山村横泾组,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蔡家组,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果园组,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杨字圩组,青浦区华新镇叙南村姚家桥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620.39 平方米、建设用地 904.03平方米、未利用地 569.54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093.96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2025年12月,上海示范区线工程华新水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主要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新建驳岸及新开河道等,整治河道总长约1809米。
本期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按华新镇168.75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
(以上内容解读仅供参考,一切请以官方规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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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海市政府网等
编辑:青浦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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