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法院程庄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涉农纠纷季节性强、时效性强的特点,主动把握农时节点,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维护粮食安全。
原告李某合法承租46亩土地,却发现第三人程某将该地块另行出租给黄某。黄某未经核实便在土地上搭建钢管大棚,后黄某去世,纠纷陷入僵局。李某起诉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此时距离麦收仅剩10余天。炎炎夏日,麦收窗口稍纵即逝,若钢管大棚不及时拆除,联合收割机无法进地作业,46亩小麦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割的风险,甚至可能因雨季来临造成绝收,更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
程庄法庭立即启动联动机制,联合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开展多轮协调。法庭干警和程庄镇负责人、程庄派出所民警、村委会负责人多次到现场勘查,向当事人阐明利害关系,明确法律责任。最终在麦收前夕,被告人黄小某组织人员将钢管全部拔除,土地恢复原状,联合收割机顺利进地作业,小麦颗粒归仓。
来源:京九晚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