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这是单位,不能停”——7个字,关上了一个单位的温度。
6月22日早上,江苏江阴突降大暴雨。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路过江阴市文旅局,临时在单位门口躲雨。保安出言驱赶:“这是单位,不能停。”
女子觉得自己只有小小的电动车,缩在角落,不占地,不碍事。同一时段,保安亭外停着一辆红色汽车。如果说碍事,汽车不是更碍事吗?
这期间,还有一辆汽车顺利驶入该单位。躲雨女子称,开汽车的一过来,保安马上笑脸相迎。
问题来了——躲个雨而已,为什么电动车要被赶,私家车能被请进去?挡住的,真的只是一辆电动车吗?
保安说的“单位”两个字,根本不是赶人的理由。
文旅局是公共机构。公共机构的门廊、台阶、屋檐,本就有“公共”属性——极端天气下,路人临时避险,是常识,是体面,也是城市公共服务最朴素的兜底。
保安那句“这是单位”,把“单位”和“外人”划成两个阵营。可单位的办公楼是公共财政建起来的,单位的门牌是政府的牌子,单位的存在本身,就是为这座城市、也为城市里的每一个普通人服务的——包括骑电动车淋着雨经过的那名女士。
把“单位”两个字当成挡箭牌,是把“公”字退化成了“私”。
女子所说的有私家车驶入,保安笑脸相迎,这完全可以理解。那开私家车进入的,大概率是单位的员工,至少是保安认识的“自己人”。而躲雨的女士是“外人”,是不相干的人。不相干的人站在单位门口,会影响单位形象的。万一领导看见不高兴了,保安可能会挨批的。
从这一点说,保安可能只是在干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退一步说,就算干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应该有人味。看到别人淋雨,做不到给人撑把伞,至少不要把人往雨里驱赶吧。
(AI 生成)
事件发酵后,江阴文旅局回应:已登记上报,等待统一答复。另一名工作人员解释——单位停车位紧张,外围停车易被城管处罚,所以各通道都停了车;会跟保安沟通,适当考虑天气不好等情况。
这话翻译一下:保安没错,制度没错,停车位紧张是客观情况——错的,是那个“突降的暴雨”。
可刮风下雨本就是城市的常事。江浙一带年年梅雨、年年台风、年年有人骑车被淋得无处可躲。一个城市的公共服务系统,就算不能给临时避雨的人提供雨具,至少应该在突发的情况下,把能够开放的区域开放,允许市民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紧急避雨。
保安不近人情地驱赶避雨的女士,可能是单位没给极端天气下的灵活处置权限、没制定便民避险细则、没把“极端天气”的特殊情况写进门岗手册里。
公家单位,驱赶“外人”,这不是第一次。
2020年6月,阳泉图书馆因闭馆时间到,保安驱赶躲雨市民,引发争议。事后,图书馆道歉。
2021年10月,沈阳社保服务中心,因气温骤降,多名市民提前进入大厅避寒,遭保安推搡驱离,保安甚至说出“你死了跟咱有什么关系”。事后,保安被辞,单位道歉。
类似的事件一再出现,问题不在保安,在制度。哪个公共单位有极端天气的应急避难规定?哪个单位培训保安时教过“特殊情况可以让市民先避一避”?
规矩里没有“人性”二字,保安眼里就容不下“外人”。规矩里没有温度,保安执行就没有温度。
这是一个公共机构长期缺乏公共性自觉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每个城市都应该公示一下极端天气下的“临时避险点”清单。文旅局、学校、社区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这些“门朝公众开”的地方,暴雨暴雪天都该默认接纳临时避险的人。
只有这样,才能把“为群众服务”五个字,从墙上请下来,落进日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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