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胡拥军、康威、熊浩、叶斌

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经崇州市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和崇州市见义勇为评审小组会议审议表决,拟对胡拥军、康威、熊浩叶斌不顾个人安危、主动挺身而出,分工协作开展火情处置和人员疏散的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主要事迹予以公示。

胡拥军,男,汉族,群众,出生于1980年11月14日,46岁,崇州市江源街道人,在崇阳街道毛桥社区长城路83号恒锋门窗从事个体经营。

康威,男,汉族,群众,出生于1988年10月17日,38岁,崇州市道明镇人,在崇阳街道毛桥社区长城路73号灶门鲜融合火锅从事个体经营。

熊浩,男,汉族,群众,出生于1996年6月18日,30岁,崇州市崇阳街道人,在崇阳街道毛桥社区长城路73号灶门鲜融合火锅从事个体经营。

叶斌,男,汉族,群众,出生于1989年5月10日,37岁,崇州市崇阳街道人,在崇阳街道永康西路276号成都市汇程舒适家暖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空调安装工作。

2026年5月6日12时40分许,崇州市张家碾路445号三磊石材铺面的楼梯间突发火情,现场火势迅猛险情危急,现场有人员被困,存在火势蔓延扩大的重大安全风险。

起火店铺附近的胡拥军、熊浩、康威先后因烧焦气味和浓烟发现火情,随即取来灭火器先后进入火场,将天然气管道明火扑灭后及时关闭燃气管道阀门,第一时间消除了重大隐患,在三人轮番协助过程中,店铺右侧火源被扑灭。此时,围观群众发现二楼有人被困,胡拥军叫儿子胡孟煜拿来了角磨机和撬棍,康威搬来了伸缩梯子尝试爬上去救人。由于伸缩梯未完全打开无法够到二楼窗户,此时下班回家的叶斌主动上前参与救援,叶斌通过梯子爬上二楼与窗齐平的地方锯开窗户防护栏,被困二楼的薛女士顺利获救。随后叶斌又从隔壁楼梯跑上四楼,锯开四楼窗户防护栏,帮助四楼被困人员从窗户翻到隔壁阳台,带领三人和一只狗从隔壁下楼顺利逃生。在救援过程中,康威、胡拥军、熊浩分别拨打了119,消防人员赶到后将楼梯间剩余明火扑灭。在消防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前,四人一狗已被解救。

根据崇阳街道办事处对胡拥军、康威、熊浩、叶斌见义勇为行为的申请,崇州市委政法委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相关规定,启动了见义勇为调查认定程序,到事发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实,经6月23日市见义勇为评审小组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现对胡拥军、康威、熊浩、叶斌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与崇州市委政法委联系。

联系电话:028-82214712,联系人:郑诗晗。

中共崇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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