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26年7月11日) 今日,中国人口学会2026年年会肿瘤生育力保护分论坛在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本次分论坛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与“肿瘤患者生育力保护”两大核心议题,汇集了来自国内肿瘤医学、生殖医学、人口科学、公共卫生学等领域的院士及权威专家。会议同期举行了国内首部聚焦肿瘤患者生育力保护策略的蓝皮书——《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策略》 的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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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国内首部聚焦肿瘤患者生育力保护蓝皮书

会上,《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策略》一书正式发布。该书由中国人口学会与北京健康城市建设促进会组织编写,编委会主任由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王丹、中国健康城市研究院/北京健康城市建设促进会王永进、中国人口学会杨文庄担任,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乔杰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马丁教授、国家抗肿瘤新药临床研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徐兵河教授、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贺丹主任、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魏丽惠教授担任名誉主编,国家癌症中心马飞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高庆蕾教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王建六教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严杰教授担任主编。

全书系统梳理了我国人口转型和肿瘤疾病负担现状,深入探讨不同肿瘤人群生育力保护路径、辅助生殖规范与体制改革优化方案,旨在为积极落实“十五五”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健康中国建设等重要部署,以及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政策,开展肿瘤生殖交叉领域临床诊疗、学术研究提供扎实的理论借鉴与实操经验参考。书中指出:我国总和生育率(TFR)已降至1.0左右[1],人口发展面临低生育率的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让有生育意愿的肿瘤患者在治好病的同时保住生育能力”,已从个体层面的临床诉求上升为关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国家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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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共分十章,系统涵盖我国人口情况与肿瘤负担概述、生育力保护与生育友好型社会、对肿瘤患者生育力保护的政策与学术建议,以及生殖相关癌症(宫颈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睾丸癌等)、激素相关癌症(乳腺癌等)、血液肿瘤、儿童实体肿瘤等不同类型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专题,并介绍辅助生殖技术与未来应对策略。

专家共识:生存和生育可以兼得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贺丹主任从人口发展战略高度指出,中国女性初育年龄已推迟至30岁以上,生育风险显著上升;在无法生育的情况中,健康因素约占三分之一。她强调,生育力保护是应对低生育率、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呼吁从单纯的生育保存转向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生殖健康保障体系,并将生育力评估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倡导公众从“家庭生育规划”转向“生育力规划”,以科学守护生育希望。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马丁教授在致辞中表示,2026年作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表十周年及“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正值我国人口发展深度转型期,优化人口结构、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核心战略。他强调,新发表的《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策略》紧扣国家政策导向,为多学科诊疗提供了规范参考,后续将启动湖北省生育友好型病房建设,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样板,助力健康事业发展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马飞教授在《生存和生育:鱼和熊掌可以兼得》的主题报告中指出,育龄期女性肿瘤患者的生育需求日益凸显,却面临生育意愿实现率不足的巨大鸿沟。马飞教授指出,肿瘤患者生育力保护应遵循“越早越好,再晚不晚”原则,即便在完成化疗或内分泌治疗后,医务人员仍应尊重并协助患者实现生育诉求,通过多学科协作与政策支持,帮助患者在保障生存的同时拥有作为母亲的权利,实现“鱼和熊掌兼得”。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魏丽惠教授在《肿瘤生育守护的意义》报告中表示,生育力下降已成为仅次于肿瘤、心血管疾病的第三大健康挑战。随着癌症发病年轻化趋势加剧和患者长期生存率不断提高,恶性肿瘤治疗中保留生育功能已走向肿瘤综合诊疗的核心。她强调,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肿瘤患者生育力保护需遵循常规与个体化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妇产科、肿瘤科及生殖科等多学科协作,为患者制定最优化的生育力保存方案。

专家呼吁:加速生育力保护创新疗法的医保准入

书中指出,肿瘤防控重心将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将治疗目标从“单一清除病变”转向“兼顾防癌与生育力保护”,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该书以宫颈癌防控为例指出,宫颈癌前病变的管理是检验生育友好理念能否落地生根的“试金石”,构建一个“以生育力保护为导向、以癌前病变为关键节点”的宫颈癌防控新体系,既是响应国家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战略需求,也是提升我国宫颈癌防控整体质量与人文关怀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宫颈癌防控体系呈现“哑铃型”结构:一端是覆盖广泛的HPV疫苗接种和筛查,另一端是相对成熟的宫颈癌治疗,而处于中段的癌前病变管理则成为薄弱环节。我国适龄女性HSIL粗患病率达3.1%、年龄标化患病率2.5%[2],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未经规范干预的CIN3患者,10年内进展为浸润性宫颈癌的比例高达30%~40%。临床实践中,大量HSIL患者尤其是育龄期女性,确诊后普遍直接接受宫颈冷刀锥切术、宫颈环形电切术等有创治疗,虽可短期清除病变,但会造成宫颈解剖结构与生理功能的不可逆损伤,显著增加后续妊娠流产、早产、胎膜早破等不良生育结局风险。

在临床层面,建议由妇科肿瘤、生殖医学、病理学及心理学专家共同组成MDT团队,为有生育需求的癌前病变患者制定个体化的最优干预路径。在政策层面,建议将“育龄期癌前病变患者生育力保护率”等指标纳入宫颈癌防控考核体系,并充分考量以宫颈光动力治疗为代表的创新疗法的临床价值和社会价值——尤其是对生育力的保护价值——通过医保谈判纳入支付范围,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生育友好方向倾斜。

本次分论坛的召开与《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策略》一书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肿瘤患者生育力保护工作正从学术共识走向制度化建设。 专家们呼吁,应加快将生育力保护创新疗法纳入医保支付体系,让更多育龄期肿瘤患者在战胜疾病的同时,仍能保有成为父母的机会,以实际行动支撑国家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和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

[1] 《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策略》

[2] 《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