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的一家面馆最近摊上事了。一名女子不消费,抱着没拴绳的狗进店坐着等人,店员上前劝阻,对方全程不搭理,最后等老公吃完面才走。当晚,店家就被打了半星差评,连着好几天每天两三波差评涌进来。店长郭女士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在门口改造出一块宠物临时寄存点,装了监控、买了笼子!律师一句话点破:商家有权禁止宠物入内,恶意差评可能构成侵权!

一、不吃饭也不拴绳,抱狗进店坐着等人,店员劝了二十遍人家就是不理

6月25日下午5点多,一名男子走进大同这家面馆正常点餐,过了十来分钟,他老婆带着两只雪纳瑞进来了,都没拴绳。女子坐下后,一只放地上,一只抱怀里。店长郭女士看到后赶紧上前提醒:“咱店里不能带宠物,您看是不是……”话说得客客气气,监控都拍得清清楚楚。可对方全程不回应,郭女士怕她没听见,又重复了好几次。直到郭女士问是不是要吃饭,对方才冷冷甩了一句:“我不吃饭,就坐着等孩子放学。”最后等男的吃完了面,俩人才慢悠悠走了。

二、当晚差评就来了,接着连着几天每天两三波恶评刷屏

当天晚上,郭女士就收到了半星差评,配着她好几张正面照,写了一大段:“我遛完狗顺便等孩子,抱着狗进去坐着,她撵我走不下二十遍,是个人都烦!”郭女士看到后立刻向平台申诉。可她没想到的是,这只是开始。接下来几天,店里每天都能收到两三条差评,吐槽环境卫生、味道不好、服务态度差。郭女士一开始没往一处想,直到看到“撵人”那俩字才反应过来——是同一个人干的。她反复申诉,平台最终把这些评价认定为“恶意差评”拦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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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板不生气反手一个操作:门口装监控、买笼子,免费帮顾客看宠物

这家面馆开了快4年,以前是允许带宠物的。今年5月郭女士来当店长,跟老板商量后决定禁宠,原因有三:第一,宠物上桌、在店里撒尿太影响卫生;第二,当地很多人有鼻炎,猫毛狗毛粉尘都是过敏原,郭女士自己儿子就因为这常犯鼻炎;第三,万一没拴绳的狗在店里打架,咬到怕狗的人,这责任谁担?出了这件事后,郭女士不仅没抱怨,反手在门上贴了禁宠提示,还在门口空地上改造出一块宠物临时寄存点,监控装好了,笼子也在路上,下周就能用了。“如果顾客有需要,我免费帮照看。”

法律分析

第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宠物身上可能携带寄生虫和病菌,属于潜在的食品污染源,面馆禁止宠物入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

第二,《民法典》保护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面馆在不违反法律、不歧视消费者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则。怕狗的顾客、过敏的顾客,他们的健康权同样需要保护,禁宠规定完全正当。

第三,消费者评价权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但前提是“基于真实消费体验的客观评价”。这位女士根本没消费,还因为被劝阻而连刷差评,已经超出了正当监督的边界,属于恶意诋毁,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商家完全可以依法追责。

写在最后,店里不养宠,但有人情味。给这位店长点赞

说实话,这事看得人心服口服。女子抱着没拴绳的狗进店坐着不消费,店员礼貌劝阻还遭了报复,连着好几天恶意差评刷屏。换做有些人早就炸了,可郭女士偏偏没吵没闹,反手在门口整了个宠物寄存点,还免费帮看。第一,商家有权禁宠,这是法律给的底气,也是对所有顾客健康负责的态度。第二,差评不是用来泄私愤的工具,不消费还连刷恶评,这种“维权”走偏了。第三,郭女士这波操作给所有商家打了个样——善意和格局,才是最好的公关。店里有底线,门外有温度,这样的店,就该生意红火。

讨论话题

1. 餐厅禁止宠物入内,你觉得合理吗?怕狗的人和养狗的人,谁该退一步?

2. 女子没消费还连刷恶评,这种行为算不算恶意报复?商家该怎么办?

3. 你会把宠物寄存在店门口的笼子里吗?如果宠物寄存处普及,你能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