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五指山新闻)
五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6年7月16日五指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的规定,五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重新确定,具体名额如下:
通什镇81名,毛阳镇54名,南圣镇51名,番阳镇51名,水满乡48名,畅好乡48名,毛道乡48名。
来源:五指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高常静
审核:吴芸芬
值班主任:郑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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