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被邻居恶意撞亡案 终审判决维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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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被邻居恶意撞亡案 终审判决维持死刑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被邻居撞伤身亡案有新进展,被害人家属告诉看看新闻记者,他们得到终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已经依法向最高院申请死刑复核。

2024年5月29日下午1点多,正在读高三的张俊豪骑电瓶车上学途中,被邻居王春桂驾驶轿车从身后故意撞倒在地。作案后,王春桂当即报警,并拨打120和保险公司电话,试图以交通意外掩盖故意杀人的事实。

5月29日,王春桂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因刹车不及才导致事故发生,并不知道被撞者是谁。

5月30日,面对警方讯问,王春桂承认故意撞人的事实。

5月31日,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春桂刑事拘留。

6月13日经检察机关批准,以故意杀人罪予将王春桂逮捕。

2025年11月3日9点30分,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春桂提起公诉。

2026年1月5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春桂死刑,作案汽车作为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王春桂不服,提起上诉。

被捕后,王春桂交代,此前他们家和张俊豪家因宅基地等琐事发生过纠纷,2024年春节,两家因为鸡鸭粪便堆放问题吵起来,因此他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春桂曾表示,“张家因为有两个儿子才会这么嚣张。”事发当天,王春桂驾车发现张俊豪骑电瓶车和自己相对而行,并且张俊豪没有戴头盔,于是心生歹意,他掉头一路尾随张俊豪,最终选择有公交车遮挡的地方作案,他几次加速,以近10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将张俊豪撞倒。巨大的撞击力让张俊豪飞出数十米,当场昏迷,再也没有醒来。

事发当天,张女士正在上海就医,得知噩耗后,她和丈夫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回响水,在当地医院,他们发现情况比预计更糟糕,严重的颅脑损伤让医生束手无策。医生告诉张女士“最多靠药物维持最多一个星期。”张女士不愿放弃,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将张俊豪转院至上海,但即便权威医生团队尽力救治一个多月,却依旧回天乏术,张俊豪被宣告脑死亡。但即便这样,张女士和家人也不愿意放弃,他们尽全力维持张俊豪的生命体征,期盼一个奇迹。但遗憾的是,2025年7月29日下午4时多,在坚持14个月后,20岁的张俊豪停止了呼吸。他终究没能等来奇迹,也没能走进他梦寐以求的高考考场。

2026年7月29日,张女士告诉看看新闻记者,收到终审判决消息这天,正是张俊豪的祭日,她和家人一起去祭奠儿子,把这个消息带给他。张女士表示判处王春桂死刑立即执行,正是他们所期望的,“如今这个恶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我们也没有赢,因为我儿子再也回不来了。”

看看新闻记者: 陈敏佳

编辑: 赵祎韫

视频编辑: 赵祎韫

责编: 吴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