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号称“零风险零投入”的“扶贫养牛”项目,在运行6年后崩盘。今年4月,接到读者反映后,红星新闻赴桂林多地走访调查,采访了数十名农户。蓝天青山间,一座座自建房后是农户们曾经满怀希望筹款建起的牛场。但无一例外,这些牛场早已空空荡荡,许多配套设备因长期未使用已经生锈破损。
2018年至2024年,他们从银行贷款缴纳押金参与代养,最终牛去棚空,上百户农民被银行起诉追债。但这笔多数从未经农户手,主要用于公司运营的贷款,究竟该由谁来偿还?
▲灵川县九屋镇荒废的牛场
曾被作为模板推广
恭城瑶族自治县桑源村是当地较早参与桂林恒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恒泰环保科技公司等(下称“恒泰系公司”)“扶贫养牛”项目的村庄,曾被视为“零风险零投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模板”。
▲恒泰系公司此前办公地点
该县龙虎乡狮子村一名村干部回忆,2018年,桑源村驻村第一书记周某曾组织20余人前往恒泰系公司的牛场参观。参观后,周某的亲属率先参与首批养殖,形成示范效应,随后当地不少农户、其他村集体也陆续与公司签订了饲养协议。
2019年10月,当地媒体曾以“零风险零投入 育肥牛奔富路”为题,对桑源村与恒泰系公司的合作进行报道。报道称:“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桑源村回收扶贫牛分红现场,村委主任从恒泰系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42万元支票。至此,该县首例零风险零投入村集体经济增收模式喜获成功。莲花镇在官方部门指导下,与恒泰系公司、太平洋保险恭城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恭城分行合作,以‘公司+保险+银行+村集体’的模式,通过育肥牛尝试发展村集体经济。公司在收到银行为村集体贷款交付的保证金后,将牛犊交由村集体饲养,并为每头牛犊买下500元保险,确保养殖无风险。在村集体饲养12个月后,以6000元/头的价格回收。村集体在饲养过程中所需技术、饲料、疾病防治费用等均由公司负责。”
然而,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农户及村集体需自行建设牛棚并承担相应的水电费用。牛犊由公司提供,到场后,农户或村集体与公司、银行及保险公司共同签订四方协议。参与方需自行缴纳部分押金,剩余部分则按每头牛1.5万元至2万元的标准向银行贷款,由公司担任担保人。贷款发放后,农户并未实际经手,而是由银行直接划转至公司账户,作为押金使用。公司承诺待牛只售出后,将押金返还用于偿还贷款,并另行支付每头约5000元代养费用。
▲农户家养牛场尚存的公司牛场管理技术人员名单
红星新闻调查发现,该项目初期,恒泰系公司主要以帮扶经济困难户为名进行宣传推广,后逐步转向收取代养费的模式。位于灵川县的养牛场内,至今仍存有一块已掉色的公告牌,上面标注着目标任务:“万头肉牛饲养(周转场),以灵川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帮扶对象,签约结对,村企共建……”
灵川县双潭村低保户汤某反映,2019年前后,他在当时的干部推荐下为恒泰系公司代养10头牛,初期确为“零投入”,半年后获得代养费2.8万元。尝到甜头后,他在恒泰系公司人员王某军的劝说下,决定将养殖规模扩大至100头,为此向银行贷款百万元,并向公司缴纳了相应押金。
▲灵川县九屋镇荒废的牛场
农户、供应商和借款人会面
才知晓公司运转“零投入”
2024年年初,随着饲料断供、牛只饿死,这一“零风险”模式的合作一步步走向崩盘。
养殖期限届满后,农户们曾多次通知恒泰系公司来收牛,并归还此前缴纳的押金及支付代养费,但公司迟迟不回应。“他们不说不收,也不来拉,就是让我们等着。关键是草料也不供了。”多名养殖户回忆,起初他们还自掏腰包购买饲料继续喂养,希望撑到公司来收牛的那一天。
当年7月左右,多名农户前往恒泰系公司位于桂林市七星区创意产业园的办公地点,想通知公司赶紧收牛,归还押金和贷款。“当时很多人聚集在这里,要求公司支付利息,归还本金。这时我们才知道,公司以每头牛9000元的价格向普通市民‘认养’募资,承诺高息回报。”一名农户告诉红星新闻,之前恒泰系公司业务员曾带着一些老人参观过他的牛场,当时他听见业务员和老人说“这些牛都是你们认养的”,他觉得有些好笑,但业务员并不让老人与他交流,他也并未多想。
当越来越多借款人、农户及供应商维权,细聊才发现这竟是一场“骗局”:公司购买牛犊和饲料均靠赊账,需等待农户的自筹金和贷款下来才能结付。在这种模式下,恒泰系公司将经营成本和风险转嫁给了农户和银行,自身则利用农户的银行贷款和自筹押金作为资金周转唯一来源,进行“空手套白狼”式运作。
到了7月底,桂林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恒泰系公司立案侦查。
▲兴安县溶江镇荒废的牛场
“扶贫养牛”项目从2018年运营至2024年7月。这期间,当地媒体及政务公众号广泛宣传,许多借款人至今还保留着恒泰系公司赠送给他们的挂历。“一人养牛全家富,十人养牛全村富”等标语在当地广为流传,同时该项目也迅速在恭城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临桂区等地扩张,上百户农民签约加入。截至2024年7月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时,恒泰系在桂林多个县养殖肥牛超过2万头。恭城县某村干部向红星新闻提供了他们统计的损失表,该县共67户(其中6户为村集体)参与养殖,向恒泰系公司缴纳押金超8000万元。
事发后,桂林多地曾召开该合作项目有关事宜协调工作专班,恒泰系公司也与部分农户签署协议,将肉牛所有权转让给农户。但多数农户因无力继续养殖,要求银行等单位和部门处理牛只,被拒绝后他们不得不将牛变卖,然而卖牛所得无法完全覆盖贷款和应收的代养费。
农户们认为,恒泰系公司存在“诈骗”,但警方尚未就此立案。目前,他们缴纳的押金及银行贷款不知所踪,他们被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全部贷款及利息、罚息。
被指资金链断裂后仍疯狂吸金
公司目前未被认定诈骗
恒泰系公司的崩盘,被认为在2024年初就有迹象。因长期未向饲料供应商支付货款,养牛场的饲料出现断供,许多牛被饿得骨瘦嶙峋甚至死亡。为维持运转,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高管仍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吸纳资金。
当年3月,恒泰系公司在明知无力偿付的情况下,找到供应商“唐大哥”采购玉米。“第一笔单子付款很大方,200多万元的货付了120万元,4月又找我下单了一批货,付了少量款项,后来就开始拖延不再结货款了。张某政(恒泰系公司饲料采购负责人)说公司中标了一个项目,需拿到垫资后才能结清余款。他给我看了很多领导视察照片和新闻报道,说这是‘政府扶持的项目’。”唐大哥说。
▲恒泰系公司曾宣传当地政府领导视察牛场
然而,恒泰系公司几乎在同一时期联系辽宁铁岭的供应商高总,表示需要采购1300头牛犊(价值约1300万元)。当年5月,已被拖欠约500万元货款的草料供应商王大哥接到张某政电话,称后续有供应商来牛场视察,待新的牛犊到场后银行即可放款解决公司危机。
红星新闻获取的通话录音显示,张某政告诉王大哥:“合同已经签了,4个多亿的牛犊合同。礼拜一开始装牛,大概礼拜三礼拜四到货,到货后放款,这笔款就是结你们的货款。不管如何,你都要想办法。你哪怕是借高利贷,也要提供足量草料,否则公司倒闭,之前拖欠的500万元货款将血本无归。”
公司还以每头9000元的价格向普通市民“认养”募资,承诺高息回报,尽管此时早已有多人报警。但即便如此,仍然有不知情的“认养人”和农户继续跟公司签协议。高总也于7月按合同约定向公司供应1300头牛,并派团队驻场。“他们一直拖着没有付款,且仅以草料喂养,不具备正常养殖条件。后来我们发现,他们竟将牛偷偷拉走,转交给农户饲养。”高总告诉红星新闻,他与一名农户交谈后得知,该农户向公司缴纳了包括贷款在内的400万元押金。“农户把钱支付给公司了,但公司一直不向我支付。”最终,高总追回200头牛,并回到辽宁铁岭报案。
2024年8月,辽宁铁岭警方以合同诈骗罪对恒泰系公司的李某杨立案侦查。同年10月,唐大哥、王大哥等多名供应商向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报案称恒泰系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但七星分局并未就此立案。2025年,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显示:检察院拟将恒泰系公司涉嫌诈骗货款的线索移送至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由该局在侦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同步收集供应商被诈骗的犯罪证据。
▲灵川县九屋镇荒废的牛场
同时,多地参与养殖的农户报警称被诈骗,警方也未予就此立案。涉案农户和供应商都认为,恒泰系公司在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仍骗取供应商的饲料、牛犊,以获得新合同让银行放贷,多人存在诈骗行为。
今年4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恒泰系公司徐某升、李某桂、李某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庭审中披露的信息显示,徐某升有两次诈骗前科被判无期,2005年假释出狱;李某杨因抢劫曾被判刑15年。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在法庭上称,2009年至2024年,徐某升、李某桂、李某杨先后以相关公司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案件共涉及投资参与人4400余名,吸收公众存款超过7亿元,其中仅“饲养肥牛”项目就吸收超过5亿元。案发前,恒泰系仅向投资人兑付本金及利息约1.69亿元。庭审时,检察院表示暂无证据认定恒泰系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因此农户自筹金、贷款及供应商的货款损失并未被纳入此次审理的范围。
有低保户贷款180万元
后被银行起诉偿还
“在恒泰系公司的担保下,低保户、失信人家属、仅靠种地为生的普通农民都能贷款上百万元。在银行、保险公司的共同见证下签订了四方协议,他们清楚这笔钱从未到过我们手里。”农户们认为,他们只是名义借款人,真正的用款方是恒泰系公司。他们付出了劳动,承担了银行利息,如今还要背负从未实际使用过的贷款,这并不合理。
兴安县的数十名养殖户称,他们参与养牛项目,系银行负责人主动推介。“2023年3月,兴安民兴村镇银行行长打电话给我们说有公司合作养牛,还带我们去参观了牛场,让我们也加入。”多名农户告诉红星新闻,当时很多人没有能力贷款,银行领导称恒泰系公司会给农户作担保。
除了上述普通农户,该县低保户李某亮也获得该行180万元贷款。今年4月中旬深夜,红星新闻记者来到李某亮家中时正下着大雨,雨滴打在空荡荡的牛棚上发出巨大的噪声。李某亮患脑梗、脑出血后遗症等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其妻子为肢体二级残疾,只能坐轮椅出行。
▲李某亮家的牛棚
▲李某亮妻子的残疾人证
李某亮提供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12月,他与恒泰系公司签订《育肥牛饲养协议》,以自有资金200万元认购饲养100头牛犊。2024年1月,他与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签订《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额度为180万元。法院认为,银行已按约定将180万元支付给李某亮,李某亮随后将该笔款项转付给恒泰系公司作为养牛认购款,加之其自行将肉牛出售并获得了相应价款,因此判决李某亮及妻子需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80万元并支付利息。
▲判决书
农户联名举报
有银行被认定“贷前调查未尽职”
2024年7月,桂林多地农户联名举报,认为银行放贷一路绿灯,未对担保人恒泰系公司及贷款人做全面调查,未充分告知责任风险,也未尽到资金监管义务。
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的回复,部分证实了农户的质疑。其回复兴安县农户投诉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指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该行存在弄虚作假、骗保骗贷等问题,但存在“未完整收集借款人还款来源佐证材料、贷前调查未尽职”的问题。
▲兴安县农户投诉银行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出具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
回复恭城县农户控告恭城农村商业银行的告知书则显示:银行方面存在“贷前调查不审慎、未尽职收集借款人资产情况及还款能力佐证材料、贷后管理不审慎”等问题。
▲恭城县农户投诉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出具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
回复全州县农户朱某的答复意见书显示,桂林国民村镇银行全州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审慎”的问题。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向朱某发放贷款的正是他的亲戚唐某。
▲朱某投诉银行的答复意见书
朱某称,2024年6月,其对恒泰系公司资金链断裂并不知情,还与公司签订了饲养200头牛的协议。朱某提供的照片显示,签约现场挂着“祝贺银保企农合作首笔贷款发放成功”字样的横幅。他称合影中除了签约四方代表,还有桂林国民村镇银行、金融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负责人。对于这张照片,唐某也向红星新闻证实系当时在桂林国民村镇银行全州支行二楼拍摄。
“6月第一笔放贷260万,这笔钱被恒泰系公司拿去使用了。”朱某称,大约一个月后,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调查,无法再向他供应饲料等,他与银行协商后决定继续养牛,银行也将剩余贷款发放至他名下。
2025年10月,桂林国民村镇银行全州支行起诉朱某。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显示,银行累计向朱某发放贷款约414万元。2025年5月,朱某不再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尚欠贷款本金约394万元,要求其承担约394万元贷款及利息、罚息。全州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可能涉嫌经济犯罪”,驳回银行起诉。
朱某告诉红星新闻,第一笔260万元贷款并非他使用,他也曾多次和银行协商愿意支付自己养牛花销的费用,其余部分应由恒泰系公司承担。其提供的与银行负责人的聊天记录显示,他称愿意支付所使用的155万元饲料款,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恒泰系公司承担,但这一建议并未被银行采纳。这批牛的市场价格远低于预期,2025年牛长大后卖掉所得甚至不足以覆盖此前缴纳的押金,且他未将卖牛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本息。
今年4月,朱某被全州县公安局拘留。“银行向我实际放款约154万元用于购买饲料,后来我将牛卖了,饲料消耗减少,实际用款不足154万元,因此认为我涉嫌骗取贷款。”朱某提供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该局正在侦查桂林国民村镇银行全州支行被骗取贷款案,因犯罪嫌疑人朱某,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决定对朱某取保候审。朱某称,他的初心只是帮恒泰系公司养牛,也多次与银行沟通,愿意偿还他所使用的贷款,并没有诈骗银行贷款的主观故意。
8月6日,朱某告诉红星新闻,警方要求他承担自己所使用的150余万元贷款,目前他已向银行支付110万元。
“起初这个任务是我同事在做,后来行长安排我做这个事情。这个业务都是上级要求的,那就必须做,调查也都是走个流程。”唐某表示,银行因他违反员工履职回避规定、失职等问题将其开除。全州支行也被通报在授信准入、资金真实用途、贷后管理等环节审查存在失职行为,其中发放的首笔260万元贷款未执行审批意见要求,用信金额明显超出真实资金需求。
全州支行的负责人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朱某系全州县的养殖大户,双方之前就有过合作,这次放贷时银行未掌握恒泰系公司困境,且认为该风险不影响对朱某个人业务的判断。“放贷款是基于朱某本身的一个养殖情况,还有他的还款能力去评判。即使不跟公司合作,我们也要支持三农工作。我们主要审查借款人有没有在做这件事情,贷款用途是否真实,有没有实力去养殖。放款都是根据朱某所提供的发票。”
该负责人称,唐某隐瞒了与朱某的亲戚关系,银行对此并不知情。“2019年他们就有过信贷业务,但他们存在亲戚关系没有报备过。我们有回避制度,但是员工不报的话,我们不去派出所查是查不出来的。”
涉贷案件现“同案不同判”
名义借款人是否该担责?
红星新闻记者此前收集到多份涉及“养牛户贷款”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这些案件在桂林不同地区的法院出现了不同的判决结果。
桂林市临桂区李某林和恭城县蒋大姐分别被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和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贷款本息及罚息。法院一审均判决李某林和蒋大姐承担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责任。后案件分别经桂林中院二审、恭城法院重审。最终法院认定:银行在订立合同时已知晓养牛户与恒泰系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借款合同应直接约束银行与公司,养牛户作为名义借款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此前兴安县多名农户被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诉至法庭,多份判决书判决由农户承担银行贷款本息,恒泰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多名农户表示暂未上诉。
同时,卖牛的钱和保险的赔偿到底优先偿还银行还是弥补农户损失,也亟待解决。截至发稿时,兴安民兴村镇银行、广西灵川农村商业银行、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未作回应。
满怀希望建起牛场却背上百万债务,从主动联系公司收牛,到自费买饲料苦苦支撑,再到被迫卖牛,这条“自救”之路,几乎每一位受访农户都曾走过。两年过去了,农户和供应商们仍在焦急等待。向亲友的借款、银行的贷款等像沉重的石头,压在每个人的心头。
驱车在桂林采访,行驶百余公里后短暂停在服务区。农户蒋大姐抬头看见“东山服务区”的牌子,苦笑着打趣:“好地方啊,东山再起。”
红星新闻记者 张静 杨雨奇
编辑 张莉 审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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