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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间讲义气、重感情本是好事

但如果这份"义气"用错了地方

不仅帮不了朋友

反而可能把自己也搭进去

案例回顾

7月19日,崇左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大队执勤民辅警在崇左市江州区南友高速153公里崇左南收费站入口路段开展日常执勤检查。期间,一辆小轿车驶入检查区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核查,马某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面对民警的询问,马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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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某交代,当天凌晨6时许,他之所以驾车从宁明收费站一路驶来,此行是为了接一名朋友。该朋友此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 45 天,当天正好刑满释放。马某出于"仗义"开车接她回家,却全然忘记了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马某因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有哪些

扰乱交通秩序,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看见民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情况,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

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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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广西崇左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