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黑恶不除,乡村不宁。8月7日,辽宁省召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及新一轮专项斗争部署。数据显示,2025年与2020年相比,全省刑事、治安及十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大幅下降,2026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达98.56%,创历史新高。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辽宁以法治之力荡涤黑恶,为农村地区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让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重拳整治“村霸”“乡霸” 守护乡村安宁
“有的村霸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欺压百姓,群众敢怒不敢言。”发布会上,辽宁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传统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挖彻查盘踞农村、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辽宁打掉了一批盘踞在农村的黑恶势力,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取消了一批不符合村“两委”换届人选资格,进一步夯实了抵御黑恶势力侵蚀的基层根基。省纪委监委同步推进“打伞破网”,严格落实“双专班”办案模式,深挖彻查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铲除了一批“关系网”“保护伞”。“不仅要把黑恶势力打掉,还要把背后的‘保护伞’揪出来,让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紧盯新型黑恶犯罪 铲除农村“毒瘤”
随着信息网络发展,黑恶犯罪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转移,利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犯罪成为新动向。辽宁省明确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包括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舆情敲诈、软暴力催收、务工敲诈、碰瓷敲诈、强迫消费、色情敲诈、网络暴力等。
“这些新型犯罪手段隐蔽、危害巨大,有的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实施诈骗和敲诈勒索。”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详细解读了十类犯罪的具体表现。例如,务工敲诈团伙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通过滋扰闹事、堵门阻工等软暴力手段,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软暴力催收团伙通过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等方式逼迫欠款人还债,严重扰乱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对此,辽宁公安机关将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运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作战模式,从资金流、信息流、网络流等多维数据入手,精准识别犯罪链条关键节点,实现主动查、精准挖,决不让黑恶势力在农村坐大成势。
强化行业系统治理 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屏障
扫黑除恶,关键在于“扫”与“治”的深度融合。辽宁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在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深化行业治理,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整治,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此次深化专项斗争,辽宁将紧盯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高发领域,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制发“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做到“挖掘一批黑恶、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个领域、净化一片生态”。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黑恶案件,在个案办理、类案研判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及社会治理难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工作机制。省法院则强调“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发动人民参与、赢得人民支持。”省扫黑办在发布会上公布了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省扫黑办将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认真调查核查,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凝聚起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为辽宁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从“村霸”被依法严惩,到“软暴力”犯罪无处遁形,从基层政权得到净化,到行业乱象有效整治,辽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一幅“乡村安宁、农民幸福、农业兴旺”的平安画卷,正在辽沈大地徐徐展开。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于险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