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通知,北京稻香村卢沟桥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规定,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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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通知,北京稻香村卢沟桥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规定,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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