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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企业的公告》

大理弘屋建筑有限公司等2630户企业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的规定。

请上述企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其登记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一)因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补报、公示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的规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此公告期限从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止。

附件:大理市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大理市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2630户).xls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

编辑:陈丝华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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