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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检察官在讨论案件。

“优先债权终于确认了,心里悬着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你们放心,我会全力配合好竣工验收。”拿到法院出具的无异议债权确认裁定书,一起破产重整案件的债权人余某激动不已。这份安心的背后,是检察机关通过破产监督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助推重整进程和“交楼”目标落地的生动实践与写照。

住宅项目“烂尾”,千万元债权悬而未决

2015年起,宁波某房产公司一住宅项目因资金链断裂长期停工。2022年底,该项目先后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2023年10月,法院依据破产管理人报告,裁定批准为期30个月的重整计划,希望通过全面竣工、续建销售和交房来盘活资金。按照重整计划,原合同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续建。

然而,重整过程中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余某依据有关法律和协议,申报债权本息合计1900余万元,并主张就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但是,从2022年底预重整启动申报到2025年上半年重整计划执行过半,他的债权性质始终没被审查确认。眼看其他债权人的多笔优先债权早在重整计划启动之初就被法院裁定确认,自己的优先债权却迟迟没有动静,余某的不满和对立情绪越来越强烈。此外,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案涉房产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都已过期且未续期——前者因违规开发被罚款5万元,后者因违法施工、安全隐患未消除等被责令停工,并被罚款超过11万元。项目续建也因此屡次受阻。

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减损了债权人的可分配利益,也造成续建竣工进程的迟滞,影响到以验收交房为核心的购房群众的权益。余某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反映,均无果。

检察监督,破解重整难题

2025年5月,余某以破产管理人履职不当、债权人权益受损为由,向海曙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这是海曙区检察院办理的首起破产重整监督案件,涉及资金链断裂的房地产企业,牵涉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交织着债权认定、行政监管、竣工交房等多重因素。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办案组,力求精准监督、化解矛盾,推动重整工作公正高效进行。

办案组着眼实质性监督,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全面审查案卷,多次约谈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及部分购房者,前往有关金融机构、开发项目所在地及住建部门等调查取证,了解“保交楼”工作背景,并主动强化与受案法院的案情沟通协作,精准锁定问题焦点。原来,余某是项目停工前土建工程的实际施工承包人,被拖欠逾千万元的工程款(此前已自筹资金垫付了前期施工未结的材料设备款和工人工资款),在预重整启动后,他申报了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但因债权性质存在异议迟迟未能确认,由此引发矛盾信访,不利于作为重整计划核心的项目续建验收和交房目标的实现。同时,破产管理人对项目续建的开发及施工资质审核不够细致,导致停工和较大数额的罚款,不当地减损债权人可分配利益;对部分购房债权的疑点审核不足,可能引发后期清算分配争议。

调查中,检察机关也进一步认识到项目顺利竣工交楼对维护购房者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更加坚定了“以有效监督促问题解决”的责任意识。2025年11月,海曙区检察院向重整受案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督促破产管理人全面尽责履职,进一步强化债权实质审查,加快项目续建验收进程。同时,对部分涉及金融贷款的债权,检察机关也向有关银行发出风险提示函,银行复函表示将加强内部核查与风控工作。

项目竣工,交房曙光初现

法院采纳检察建议,督促破产管理人在已更换其他有资质施工企业承担续建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余某申报债权的审查确认力度;强化对施工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内部承包施工及债权受让情况、工程欠款纠纷诉讼情况等证据资料的收集和审核,依法依规厘清债权性质与数额,消除双方分歧与异议。

今年1月,法院作出裁定:余某此前未被纳入无异议债权和优先债权的1954.58万元申报债权中,有1054万余元最终被确认为优先债权。余某的合法权利获得保障后,也将工程验收必需的大量前期土建施工资料毫无保留地提供给了破产管理人和有关部门,展现出对重整计划加速推进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积极配合态度,并向海曙区检察院检察长写信道谢:“优先债权终于确认了,心里悬着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目前,项目续建已全面竣工并进入实质性验收收尾阶段,为房屋产权的“完全体”销售交付和资金变现回笼打下了扎实基础。

海曙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破产领域,检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只做‘路人甲’。检察监督并非单方面‘支持维权’,而是着眼‘依法、规范、公正’这一破产管理的核心目标,与法院、破产管理人、有关部门等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最有利于企业创业、出清、重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守护民生、维护稳定贡献力量。”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