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律师:吴国雄/深圳,走私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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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涉嫌近期的深圳走私二手手机系列案,缉私抓捕的当天,他刚好在境外出差。他的合作伙伴已经被抓了。他有意回国投案自首,请问需要怎么做?需要注意什么?

走私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

1、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特别对于主犯来说,“自首”情节对于“刑期降档”尤为重要。

2、因为从境外回国自首,可以节约国家大量的司法资源、外交资源,与一般自首相比,司法机关一般都会给予更宽松的处罚,比如情节较轻的,可以采取非羁押措施。

3、为了有效地实现自首这一量刑情节,建议在回国之前,可以先行委托亲朋向走私犯罪辩护方面的专业律师做一个全面咨询,律师分析案情、讲明司法程序,提醒注意事项,比如可能面临哪些困难,嫌疑人提前做到心中有数。

4、与办案部门取得联系,谈好回国自首的时间。切记,一定要先与办案机关联系表明自首意愿再入境,否则入境时有可能被当作现场抓获,未必能认定自首。当事人可以自行联系,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家属代为联系办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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