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开了一家餐馆,面对常常出现的逃单行为,忍无可忍的他在店内张贴了近期4名逃单顾客的相片。相关视频被他发布到社交平台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表示支持,认为店家做生意不容易,逃单不应该,也有人质疑餐馆故意炒作,还有不少网友指出张贴顾客照片,涉嫌违法。陈先生表示实属无奈,网上的争议,他已经注意到,暂无撤下照片的打算。同时,陈先生否认是在炒作,“店里生意很好,不需要炒作”。(8月19日纵览新闻)
平心而论,店主的愤怒与无奈,完全值得共情。小餐馆本就是薄利经营,食材、房租、人力等成本逐年攀升,每一单赚的都是辛苦钱。在日常经营中,遭遇小额逃单后往往维权困难,商家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维权成本可能远高于被逃单后的金额,让不少商家陷入“维权不划算、不维权憋屈”的两难境地。
店主张贴逃单者照片,初衷并非恶意伤人,而是出于自我保护,既想挽回自身损失,也想以此警示后续食客,杜绝类似失信行为,这一做法贴合大众朴素的是非观,也是众多网友为之发声的核心原因。但是,店主曝光逃单顾客照片的举动,看似是以儆效尤的良策,实则是典型的“以不法对抗不法”,弊端远大于一时之利。
看似解气的维权方式,却暗藏着法律风险。逃单顾客虽存在失信过错,但店主未经允许公开他人正面照片、在社交平台传播相关内容,已然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甚至可能因公众舆论发酵,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构成名誉权侵权。原本是合法维权的受害者,反而可能沦为侵权过错方,面临被起诉、道歉赔偿、删除视频照片等法律后果,得不偿失。
更值得深思的是,店主自称无需炒作、实属无奈,却执意不撤下相关内容,本质上是陷入了“情理大于法理”的认知误区。很多普通人维权时存有类似心态,认为对方有错在先,我便可以随心所欲地维权。殊不知,他人的过错,从来不是自己违法的理由。逃单行为固然可恶,属于违约失信行为,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理应受到惩戒,但惩戒的主体只能是执法机关,惩戒的方式只能是合法途径,而非个人私自强行追责或公开曝光。
商家可完善监控设备、留存消费凭证,发现逃单后及时报警,借助警方力量追查当事人、追回欠款。对于多次逃单、恶意逃单的人员,可留存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追责,要求其支付餐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也可搭建失信公示渠道,通过官方平台依法依规公示失信人员信息,既惩戒失信行为,又不侵犯个人合法权益。
餐饮逃单的失信行为需要被谴责、惩戒,但绝不该以违法的方式进行。“以不法对抗不法”,不仅无法真正根治问题,反而会让自身陷入被动。唯有坚守法律底线,走正规维权路径,才能既守护自身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法治秩序。
作者 江德斌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李鸿睿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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