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扫黑除恶是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重大斗争,既是政法机关的法定职责,更是一场需要全社会共同投身的人民战争。人民群众是扫黑除恶斗争最深厚、最可靠的力量源泉,只有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打通群众参与的堵点难点,才能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持续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果。

黑恶势力扎根于社会角落。欺行霸市的“地头蛇”、横行乡里的村霸、隐蔽变异的网络黑恶分子,往往存在于群众身边。群众身处基层一线,对各类乱象感受最直接、观察最细致,黑恶犯罪再隐蔽,也逃不过群众的眼睛。许多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线索源头,都来自普通群众的检举揭发。政法机关的力量终究有限,如果缺少群众的支持配合,就容易出现线索发现不及时、监督存在盲区等问题。只有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才能构筑起全民监督的铜墙铁壁。

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要打消群众的思想顾虑,解决“不敢报”的现实难题。群众面对黑恶势力滋扰侵害不敢举报,主要原因是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即便掌握线索也选择沉默。这就要求健全线索处置全链条保障机制,用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元渠道,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制度,给群众吃下敢于发声的“定心丸”。同时,规范线索办理反馈流程,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看到举报有回应、正义能实现,激发群众主动检举揭发内生动力。

激发全民共治活力,离不开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教育。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把法治宣传延伸到乡村、社区、集市、企业,用典型案例讲清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与现实危害,讲透扫黑除恶政策法律,树立“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的社会共识。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基层调解员的作用,把宣传做进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提升群众辨别黑恶、抵制黑恶的能力,引导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监督员”“情报员”。

全民参与不是简单鼓励群众举报线索,更要推动共建共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扫黑除恶不能止于案件查办,更要聚焦源头治理。依托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组织群众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苗头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防止小矛盾演变为涉黑涉恶问题。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协同发力,动员市场商户、村民居民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紧盯工程建设、乡村治理、市场经营等重点领域,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政法机关依法履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业打击与社会监督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

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需凝聚民心。平安建设的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政法机关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呼声作为扫黑除恶的风向标,老百姓痛恨什么,就重点打击什么。依靠群众不等于放任群众,要坚守法治底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参与斗争。

人心齐,则邪气消。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扫黑除恶最坚实的后盾。唯有持续筑牢群众基础,充分释放全民参与的磅礴力量,才能持续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 来源:南天一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