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8月25日起,成都正式施行新一轮房地产优化新政,涵盖公积金购房政策优化、区域购房补贴、支持群众“拆旧建好”等多个方面。
最高可贷144万元
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今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涉及降低首付比例、实施贷款利息补贴、支持购买“好房子”三大举措。
其中,购房门槛进一步降低,买新房首付最低15%。新政明确,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 。这一标准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这一调整与此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20%的首付比例相比,进一步下调了5个百分点,尤其利好刚参加工作的青年群体和首次置业家庭。
其次,购房人免申即享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20%。新政首次推出了“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根据规定,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购买新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实际产生的贷款利息,成都公积金中心按20%予以补贴,自贷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该项补贴免申即享,单笔贷款累计补贴上限为2.5万元,期满后一次性划转至借款人还款银行卡。
成都公积金中心特别提醒,若借款人在贴息期内出现贷款逾期,将自逾期当月起终止计算贴息,请借款人务必按时还款。
第三,在支持购买“好房子”方面,缴存人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据此计算,单缴存人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44万元。
需要留意的是,此项额度上浮政策不与本市其他额度上浮政策叠加执行,市民办理时,可向受理银行咨询最优组合方案。
具体政策细节及办理流程,市民可拨打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028-12329,或关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成都发布房地产市场新政
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为15%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供给促进供需平衡
(一)精准调控有序组织土地供应。合理匹配不同用地规模、不同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土地供应。合理把握供地区位、规模、时序,在现有土地供应“三色”管理基础上,落实商品住宅供地管控要求,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合理区间的区(市)县,控制土地上市节奏。
(二)完善配套保障项目区域品质。持续完善拟上市土地周边配套,推出区位条件优越、公共配套齐全的新建商品住宅用地。加快推进已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周边道路、管网、教育、市政等配套设施落地进度。
(三)精准匹配刚性和刚改住房需求。支持企业开发建设价格适宜、面积适中的优质新房,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五区适当增加供应单宗面积大于30亩的住宅用地,合理优化地价评估机制。坚持精准匹配需求,科学制定规划建设条件,适时优化120平方米以下住房车位配比标准,保持板率等规划指标稳定。宗地面积大于50亩且12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比大于20%的项目,支持企业分期报规、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分期办理联合验收。优化新建建筑施工组织模式,鼓励绿色建材、BIM信息化应用,在保证品质前提下更好降低成本。
二、支持住房消费满足多元需求
(四)鼓励区(市)县发放补贴支持购房。各区(市)县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因地制宜在团购、车位购置、换新等方面发放补贴或消费券,激发潜在需求加快释放。
(五)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并给予一年期限、20%的利息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六)推动“市场+保障”体系联动。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旺盛的区域,探索由市场主体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区财政给予补贴支持群众“卖旧买新”,畅通置换购房链条。
(七)支持群众“拆旧建好”。在充分尊重原土地使用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可由城市更新实施主体通过“地随房走”(含协商收购房屋产权、划转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实施开发建设“好房子”。
三、分类施策盘活存量资源
(八)鼓励支持创新盘活存量。积极探索收购存量商办等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菜市场、养老服务、社区中心等公服配套设施,根据收购情况同步优化调整周边配套公服用地规划。探索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从住宅拓展至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物业的征收补偿。
四、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环境
(九)打造“一站式”住房消费服务平台。以房产超市为重点打造线上推介阵地,持续集成楼盘推介、金融贷款、业务指导等一站式住房消费服务平台,全面降低异地客群购房信息差和交易门槛,实现“线上引流、线下对接、交易便捷、服务到位”的全链条闭环。
(十)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日常经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推介行为,将房地产类自媒体承销行为全面纳入统一监管,持续整治房地产自媒体乱象,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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