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规定,经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意见,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购市直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17批)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送达市城市发展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办理选房购房手续。
电话:0349-2023773
附件:市直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17批).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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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4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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